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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1, 05:37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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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頻寬有限 電信業擬對P2P收費
網路世界真的是完全自由的美麗新世界嗎?對電信業者來說,不盡然如此。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日前在思科的行動論壇表示,「P2P業者佔網路人口1%,卻佔用了八成的頻寬」,Skype網路電話利用電信業網路,提供「免費」網路電話,他主張,在頻寬有限下,電信業應該研議出一套可以對P2P業者收費機制。
無線電頻譜,是各國主管機關積極管制的公共財,廣播、電視、行動電話、微波爐、家用無線遙控、醫院X光放射儀、無線藍芽鍵盤、衛星通訊,都擠在政府開放的有限頻譜當中,美國科技業執行長協會(Tech CEO Council)今年出版的一份報告就指出,無線電頻譜和其他稀有資源一樣,都是21世紀全球經濟重要生產要素。 為了讓數據傳輸與語音傳輸整合在同一個網路,中華電信目前已委託麥肯錫,規畫全省網路IP化,預定年中拍板定案,中華電信北區電信分公司總經理薛紀建預估,中華電信如果要將固網、行動電話、及網際網路在2013年全部IP化, 總投資金額將達1200-1300億元。 電信業者花大錢,改善基礎設備,ADSL頻寬,已經從1M增加到8M,但頻寬增加的結果,反而創造了網路P2P(Peer to Peer)業者更大的套利空間,P2P的應用範圍從最早期的音樂下載,到現在Skype等網路電話社群,不只侵蝕固網業者營收,Skype今年二月正式與和記黃埔擁有的歐洲3Telcom合作,推出Skype手機以後,行動電話業者獲利恐怕也將被侵蝕。 呂學錦表示,P2P使用族群佔所有上網人口只有1%,卻佔用了七八成的網路流量,間接造成了上網速度的減慢,雖然當初創立網路的科技界先驅,都認為網路應該是一個開放、自由、甚至免費的環境,但如果電信服務都免費的話,電信業只有收歸國營一途,為了電信業的永續發展,呂學錦認為,應該對P2P等佔用頻寬的用戶,建立差別訂價的機制。 華冠通訊副總經理洪一平表示,Skype雖然對消費者來說,很有吸引力,但是站在行動電話業者立場,為了避免獲利遭到侵蝕,行動電話業者不會積極推動Skype手機,華冠目前比較看好的,是結合無線上網與3G手機的雙模UMA手機。 新聞出處:http://news.yam.com/chinatimes/fn/20...520708092.html ========================================== 無言啊...不是每個月都給錢...還想收更多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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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1, 10:49 PM | #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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呣...平常使用HTTP/FTP的時候,雖然可以使用達到很高的下載頻寬
但都會是在很短的時間之內下載完檔案 不過如果使用P2P的話,雖然上傳/下載頻寬使用的並不多 不過都會持續的佔用網路資源 對於HINET設備的集縮比來說,P2P的網路資源使用量就會用的很兇 這麼說好了, 如果提供1G BYTES的頻寬給dslam那邊使用 DSLAM再往下接到100個用戶,平均一個用戶應該是10M的頻寬 不過通常會利用分時多工/集縮比來節省提供給DSLAM的頻寬,且也能達到給用戶10M的頻寬 因為100個用戶不可能每天都在網路上,而且都使用到10M滿滿的頻寬 所以可以假設如果我提供1:10的集縮比,也就是我只要提供100M的頻寬給DSLAM 在每個使用者都正常使用網路,不抓東西,不讓使用頻寬滿載的情況下 我可以以"不保證頻寬"的情況下,號稱提供每個使用者10M的頻寬(實際上只撐的到10個用戶使用滿載10M的頻寬權利-HINET也要賺錢的啊..黑不黑心就要看業者設定集縮比是設多少..) 這個時候,如果冒出10個使用P2P的使用者, HINET的DSLAM100M的頻寬則會剩下多少提供剩餘的90個使用者^^? 所以P2P對於頻寬資源使用上,是一直且穩定的佔用使用者"不保證頻寬"的資源 也難怪HINET會想努力的找地方挖錢..不然他的頻寬只會越剩越少,最後就變成龜速上網XD 不過我不想被收錢..雖然是不保證頻寬,但我也是付了錢去使用"不保證頻寬"的頻寬 為什麼要因為使用服務的內容再被收一次額外的費用 以上小弟的拙見,請大大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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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2, 03:27 PM | #7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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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 黑奶 也是會這麼說~ 個人不是 ISP 沒有數據可以統計實際情況 就像是問卷調查一般 不同的問法就會有不同的結論 黑嘿嘿 要這麼解釋 p2p 與 頻寬用量 之間的關係 也奈他如何... (就像 健保局 說東你就不能說西) (誰知到會不會是 mp3之類 的利益關係 促使 黑嘿嘿的他這麼思索) To 應該對P2P等佔用頻寬的用戶,建立差別訂價的機制 那明顯是單方面的不履行/更改契約 第二條 HiNet係指由本公司提供電信網路及系統,連接網際網路(Internet)供客戶從事遠端登錄、電子郵遞、檔案傳送、公共檔案服務、網路論壇、資訊檢索、目錄查詢及其他等服務之業務。 (http://www.trendmicro.com/NR/rdonlyr...dagreement.doc) 既然覺得因為p2p使的頻寬吃緊 在還沒解決下 那就不要搞什麼 8M什麼的服務 明顯是詐欺 (個人不是 黑嘿嘿用戶啦也才 1M/64k 而已,只是看不慣這個吃國家資源長大的咚咚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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