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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9, 02:34 PM | #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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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外省台灣人的呼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9/today-o2.htm
■ 張茂桂 近來,由國民黨立委所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原本可以理性討論的法案議題,又被政客、媒體扭曲為藍對綠、外省對本省的「台灣龍捲風」式劇本。 這個法案和其他公共政策一樣,都涉及到政府財政資源使用的社會公平、優先與排擠性,同時也牽涉到政策效益,比如社會整體發展需要、都市重建帶動效益,當然也有(老舊眷村)居民負擔、散居榮民家庭權益等可能問題。同時如有涉及到少數提案立委政治經濟利益與選票考量,這也不讓人意外。 立法院是讓不同主張、利益與立場進行透明辯論與折衝之地。但是目前民進黨的辯論操作方式,卻讓我們看見最糟糕的政治公共論述,將成本、效益、整體公平性等複雜問題,轉化、窄化為「台灣各弱勢者」對「外省少數優勢者」的資源不公與爭奪問題,這樣的操作方式,忽略政治人對社會「整體利益」的責任,近似社會挑撥,政治愚民的手段。如果有人要舉例政治如何分化台灣社會,這就是最好的例證。 民進黨一直宣稱自己代表台灣多元文化進步性,另一方面卻又鼓動少數人不斷藉「外省人利益」題目發揮扭曲進步政治的本質。台灣現狀的問題在哪裡,這樣說還不夠清楚嗎? 眷村與榮民家庭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外省人」家庭,絕大多數是多元族群的家庭。不只第一代通婚,第二代、第三代也通婚。只有瞎眼與不想瞭解問題真相的人,才會把社會真實扭曲為「眷村與榮民家庭等於外省人」的假象。而那些慣於將「外省人」當作潛在有原罪的人,因為不懂眷村與榮民家庭的生活世界,不瞭解其深層感受與願望的人,甚至羞辱他/她們,才會永遠憤怒為何得不到他/她們的認同與支持。 我們是推動眷村文化保存的民間團體,憂心九十八年度眷村全面拆建之後,關於台灣的重要文化特色也將毀於一夕,所以在去年推動跨黨派立委的修法,將文化保存納入國軍眷村改建條例,讓改建同時兼顧到文物、建物的保存,讓縣市地方多一個參與的機會。而今年也不過希望能爭取到千萬元的預算,希望保存台灣多元文化、公民美學的景觀,建立尊重共存的社區氛圍。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是目前眷村文化工作者的心情寫照,我們誠懇呼籲朝野代表、國防部與社會大眾,要看見更大的事實真相,停止「族群醜化」論述,用「就事論事」的溝通方式,認識到多元組成的眷村,尋求「平民化」、「社區化」空間轉型、文化轉型,創造台灣新多元文化面貌的可能。 (作者為外省台灣人協會理事長、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 |
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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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c45 (2007-01-2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1-19, 07:15 PM | #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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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些見解如下...
1.榮民的定義=指服志願役20年期滿退伍及服志願役退伍的軍人,他們一律持有 "中華民國榮譽國民身份證"(簡稱榮民證) 2.眷村的定義=為蔣夫人為了安定當年跟隨蔣公來台的軍人及其眷屬與社會各界募資 建造的"社區",依照資金來源的不同給予不同的稱呼。如退役憲兵的眷村叫"憲光"、 商人出資的叫"貿商"、"民生",如果是海軍的就叫"海光"...陸軍則叫"精忠、干城、 宣武",後勤單位的叫"飛駝"(好像).....空軍則是"大鵬"。村內設自治會負責與一般 行政單位的"村里長"、軍方單位做聯繫,管理村內一切事務活像個軍營樣 。由 地區"軍團"負責管理.......中央則是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眷服處管理 眷村在當年是需要"申請配住"的唷,當軍人結婚之後可以向服務單位申請,萬一你 沒"配到"就得自己看著辦了。或者你有門路知道誰配到了但是他不想住,可以去頂 下來(頂就是大家講好我退出後改配你居住),這是要花錢的(很像是買居住權)..... 眷改條例本來是針對"居住在眷村"的眷戶為主,但也包括了違法佔住、違建的住戶 。眷改卷戶可以領取多少"補助購宅款"得按照你所屬眷村的土地鑑價、軍階高低來 計算補助款,一般來說尉、士官比將、校官領的少。金額方面不管軍階大小都沒辦法 自己一毛不出就買一棟房屋,大概只能買二手屋...不管是大樓還是透天厝,因為金額 軍不超過330吧..反正沒民進黨講的多啦。要買新的得"貼老本"去買......違佔、建則 可領取拆遷費....... 另外一種的是原地改建,就是找個眷村先拆掉居民先搬走,蓋好之後把原來以及規劃中 的眷戶都搬來,電視常有那種品質不佳的國宅就是啦,都叫XX新城....這種方案選的人 少,但是還是看村子的決定...因為國家蓋的品質... 眷村住民不是100%外省人喔,有不少的本省人、原住民在眷村住,或者是違佔違建。 總的來說,這應該是朱鳳芝的"選民請託,但是執行上會有問題。比方說你怎知道它是 沒配到的散居榮民?萬一它是年輕的榮民呢?如40-50多的,萬一它是當年有存到錢跑 去自己外面買的呢?等等很多"身分認定上"的問題....... 金額方面DDP也灌水,假如真有那麼多那沒領取那麼多的應該可以申請"補領"了...人數 上也灌水,要是針對大陸來台的"正港老芋頭"我想人數不多,因為健在的人年紀很大了 幾乎快凋零光了........反正加加減減合於規定的恐怕不多,但是有一個重點! 那就是住眷村對於眷戶來說蠻丟臉的,因為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有本事的當年才不會 去申請配住咧,甚至早早搬走外面買新屋了.......一碼歸一碼不管當年情況怎樣你當時沒 住在眷村的不要看到人家現在喝湯你也要分一杯羹......眷改就是針對眷村改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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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9, 08:28 PM | #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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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0, 08:10 AM | #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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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從見報之後我的看法是...那是立委方面的選民請願,過不過成不成案
還很難說。結果被DDP炒作之後發現他們真的是很卑鄙,在那邊造謠灌水翻弄 是非,而國防部等相關單位更是無能,被吃的死死不敢吭氣........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民進黨要小心喔~~~~操弄省籍固然可以幫你取得利益 但是哪天萬一翻船了恐怕很慘..... 起碼現在社會看不到過去那種仇視...只有選舉時對政治盲目狂熱者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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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c45 (200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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