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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如果有決心去管,守交通規則的問題一定可以解決
可惜,現在交通法規稍嚴一點罰鍰提高,民怨就出來,加上媒體誤導,好像政府又在搶錢,最後違規罰鍰不痛不癢 最可惡的是,我們的民意代表為了討好選民竟然可以幫助選民消罰單,更可笑的有關單位又會去配合?這可算是全世界民主法治國家的一大奇蹟! 多年前看到某電視節目討論馬來西亞的經濟,當地以前交通亂,馬來政府痛下決心先從交通改善,節目中訪問馬來西亞的財政部長如何做到?他說現在大慨沒有人敢在市中心主要道路亂停車,"因為停一次會罰到他畢生難忘",這句話直至現在都印象深刻! 香港友人公司的主管,雖然是開雙B的人,聽他說他主管要去某地方,如果停車不方便或沒有公共停車場,他寧可坐大眾運輸系統,因為在香港不小心被開罰單,連開雙B的人都會感到"痛"!這就是香港地小車多,亂中有序的主要原因! 此帖於 2007-03-28 06:52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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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進步是向日本,星加坡,香港..等地方比較,我們民主法治實施多年,交通燈還是拿來參考的,生活在台北還算管得比較嚴,去到中南部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比戴的還多,人民不守法除了人民素養及公民敎育不足,就是法規不夠嚴謹,抓到開單很多人根本不理,註銷行照駕照又如何?車還是照開,再被抓到又如何?罰得又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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