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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6-15, 09:38 AM   #1
atie 帥哥
超級版主
 
atie 的頭像
榮譽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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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面壁思過協會
文章: 1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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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101 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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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lamation 新聞轉貼 - P2P非法下載 最重判2年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記者祁安國/台北報導】聯合新聞網
提供點對點(P2P)下載服務的網路平台,近年來引發新興著作權爭議。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增列對平台業者「未經授權、受有利益」的刑罰
規定。昨天三讀修正的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新增若未經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
透過網路
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的電腦程式、
技術,而受有利益者,也視為侵害著作權,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條文並規定,違法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即停止其侵權行為;其不改善,
且經主管機關邀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認定侵權行為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可限期一個月內
改正,若不改正可以命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不過,若非意圖提供網友違法下載或傳輸他人著作的軟體或技術,例如即時通訊、
網路電話、網路新聞台、拍賣、網上碟、部落格、家族、相簿等,則排除在上述規範之外。

針對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修正案,國內外都有P2P非法下載被判刑的案例。
國內兩大音樂下載平台KKBOX和ezPeer都嚴肅看待,兩大家都強調目前都不是採用
P2P下載,而是採串流方式下載,並不提供用戶複製和轉寄,修法反而保障合法音樂下載,
兩家業者都樂觀看待此修正案。

國內首宗P2P下載被判有罪的案例,是在二○○四年九月台北地方法院對飛行網
(KURO),宣判侵權有罪,另對加入KURO的陳姓學生會員,利用其軟體分享下載,
也一併判決有罪成立。這位學生利用KURO軟體從網路下載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歌曲
九百餘首,檢方認為已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三年,
之後KURO「重傷」目前已經改用ezPeer平台。

在中國大陸有也P2P被判有罪的案例,去年底上海步升公司告北京飛行網,
提供的P2P音樂下載,也被北京法院判飛行網敗訴並賠償二十萬元,這案在中國大陸
引起網友極大反彈,也是中國大陸首例P2P下載被判侵權案。

點對點下載不僅是音樂公司有罪,上傳的網友也不倖免,最有名的的國際案例是
香港有位陳姓網友外號「古惑天皇」,也是使用BT點對點技術上傳三部電影供網友下載,
香港法院也認定他非法侵權並複製給他人分享,判刑三個月,而且法官要求不准擔保,
這位網友整整在監獄服刑期滿,這也創全球第一位上傳非法檔案供網友下載被判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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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合法管道似是目前唯一合法管道

但 急於成章的法案 是否能確實落實也有待觀察

是否又會上演 所謂的殺雞儆猴之作法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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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好願    做好事    轉好運
   一個願無量善緣;菩提心永不褪變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福、惜福
ati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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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bear (2007-06-15),prosaic (2007-06-17),tw0927 (2007-06-1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06-15, 11:36 AM   #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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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3-05
住址: 台北
文章: 2379
精華: 0
現金: 4989 金幣
資產: 14259 金幣
預設

幾年前的成大MP3事件,大家記憶猶新啊
當時的輿論如何,大家應該都記得
現在立這個法,也不知道是保障誰,有用嗎?
我看唱片界都沒搞清楚,MP3不是他們不賺錢的主因喔
別到時候抓不到正主,又拿學生開刀
被人問候祖宗就是你自找的
elna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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