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李河錫
彰化縣一名蔡姓男子,涉嫌利用一名女子在挑選衣物時,
涉嫌強制撫摸被害者的胸部長達約十秒鐘,遭檢方提起公訴,
不料彰化地方法院卻以其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獲判無罪,
引起婦女團體反彈,檢方也相當不滿將提起上訴。
(李河錫報導)在先前彰化縣員林鎮一家知名品牌的女性內衣製造廠,
進行年度場拍特賣會時,發生一起不法男子混入人群中,
涉嫌襲擊一名正在挑選衣物女性顧客的胸部,長達約十秒鐘,
在被害女子大聲呼叫下,涉案的蔡姓男子終於被保全人員扭送法辦,
全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後,將蔡姓嫌犯依照涉及刑法中
「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不料經由彰化地方法院經過
長達約一年的審理後,卻以嫌犯的犯罪行為,是在「性騷擾防治法」
公佈實施前,而其行為也「不構成強制猥褻」而獲判無罪,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慧瓊相當訝異的表示,嫌犯的罪行相當明確,
可能是院方對法令見解不同,將會立即提起上訴,以確保婦女的人身權益。
而這項判決也引起部分婦女團體的高度反彈,
質疑這項判決明顯背離人民對法律的期待,
有如變相鼓勵性格違常者任意犯罪,將讓婦女的安全備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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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無罪令人無法接受,遇到襲胸狼女生都會氣壞,
如果判決成了案例,那大家不是都會依照此一慣例,那社會豈不大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