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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01:49 PM | #1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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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 網路發言,視為公開-諧音、別字難逃責任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5/78/ob1y.html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民眾在網路發言應特別小心!網路聊天室為公開場所,不需指名道姓,如果前、後文可看出係針對特定對象,同樣觸犯妨害名譽或誹謗罪嫌。 時下年輕人喜歡透過網路交際,隨意抒發情緒,許多面對面不敢說的話,透過鍵盤都寫得出來,但即使文中未指名道姓,只要前、後文可以連貫看出特定對象,就有妨害名譽之虞。 法界普遍認定網路聊天室也是一種公開場所,進入聊天室的民眾可以共聞共見,在聊天室內發佈的文字會產生散佈的效果,因此文字的使用必須很小心。 還有民眾會故意書寫諧音、別字以為可以逃避刑責,例如「趕羚羊」、「草枝擺」,雖諧音,但若對方感受不佳,且又可連貫出針對特定對象而來,同樣有妨害名譽之虞。 目前檢警偵辦網路上許多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即援交案件,從文字 透露援交訊息,即使使用「元」、「圓」、「緣」等字,一樣遭到起訴。 蔡姓民眾在網上指稱被害人「死老太婆」、「死肥豬」等侮辱性字眼,雖辯稱並未指名道姓,但檢察官觀察前、後文,發現該網站許多人討論的對象就是金典酒店負責人,金典酒店某資深員工出庭供稱,老太婆、肥豬原本就是員工之間私下對負責人及某幹部的稱呼,因此蔡某文中所指就是特定的被害人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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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02:07 PM | #2 (permalink) |
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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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偶要開始戴口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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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 °﹒☆°.﹒‧°∴°﹒°.﹒‧°∴°.﹒‧°∴°﹒☆...... ☆ 許好願 做好事 轉好運 一個願無量善緣;菩提心永不褪變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福、惜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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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level (2007-11-1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11-17, 09:38 AM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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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 ...<<<my blog>>>......<<<my vlog>>>... ﹝音樂盒﹞..蒲公英的約定 / 國語...... 音樂盒裡有我的故事與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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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level (2007-11-1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11-17, 09:52 AM | #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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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人告啦...X.....
哈哈哈~~不能寫出來用符號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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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level (2007-11-1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