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08-10-02, 07:44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電視台連出狀況 NCC要求交報告
TVBS台主播在新聞播出時,爆粗口罵阿扁「吃大便」,引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重關切,委員會昨天要求犯錯的新聞台必須交報告,並決議將三起相關案件送「廣播電視諮詢委員會」議處。
NCC指出,近日有三起新聞台發生措辭不當與報導不實情形,民眾都向NCC陳情,包括中天某晨間新聞男主播,日前在報導與陳前總統的案情時,脫口罵出「***」,另T台因工程疏失,發生女主播說出「陳總統吃大便」的粗口事件。 此外,包括TVBS-N、三立與年代新聞台,在颱風造成后豐橋斷橋事件的隔天,未經充分查證,即錯誤報導落水失蹤的消防員,已經發現遺體的現場連線報導,但新聞播出一個多小時後,失蹤的消防員卻被發現且脫困。 NCC指該會對這三起內容不當或錯誤報導事件極為重視,昨天在委員會討論,決定將三起個案都送交廣播電視諮詢委員會審議。 NCC發言人李大嵩指出,委員會將開始研擬有關「停播」與「撤照」等退場機制,未來將設定嚴格處分標準。也就是說,NCC仍希望業者自律,但未來對內容一再出錯的新聞台,NCC將依衛廣法第三十七條精神,嚴重處分,連續犯錯者將處以停播、最嚴重者不排除撤照。 對電視台「預告消防員死亡」一案,NCC更視為嚴重不實報導,認為該報導可能造成當事人家屬驚嚇,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指出,依衛廣法第十七條規定,第一次將處以警告,但如果這三家電視台之前還有違規,最重可處廿萬到兩百萬元罰款。NCC已要求三家新聞台提報告說明,最先播出的電視台指有聽到救難人員的無線電通聯紀錄,但承認未進一步查證,另外兩家則承認事先未查證。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541967.shtml =================== 委員會將開始研擬有關「停播」與「撤照」等退場機制 要做就趕快做 不要等風聲過後 被媒體群體圍剿 到時就做不成了... (畢竟我們的公務員對媒體的抗壓力實在很差~) |
送花文章: 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