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8-12-21, 11:30 AM   #1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國小同窗床上擁吻數秒 不算外遇 不准離婚

更新日期:2008/12/20 04:34 廖素慧/嘉義報導

張女與游男結婚十八年,丈夫炫耀與徐姓國小女同學親暱合照,傳簡訊稱老公、老婆,張女懷疑兩人關係曖昧,訴請離婚,游男也同意離婚,但法官認為兩人衣著整齊在床上擁吻僅數秒,不足證明有性關係,不准離婚。

張女指出,去年二月間發現丈夫與國小女同學徐女合意性交,丈夫承諾會分手,但今年五月間兩人開車在高速公路超速被照相,她才知道兩人藕斷絲連,丈夫還拿出光碟炫耀兩人在一起快樂的樣子,兩人傳手機簡訊,互稱老公、老婆,她鼓起勇氣,到老公開同學會的餐廳,當眾向徐女下跪,求她離開丈夫,卻被丈夫寫信恐嚇。

游男辯駁表示,徐女是同學,一直有連絡,但非婚外情,互相鼓勵時會開玩笑而有親密言語,今年七月在餐廳開同學會,妻子當眾胡鬧,還帶人要打他,氣憤之下,才寫信,他同意離婚,但不同意妻子要求損害賠償。

法官審查,張女提出的光碟片中,游男與徐女衣著整齊,利用攝影機自動拍攝二人躺在床上擁抱、游男親吻徐女臉頰,僅數秒,簡訊是徐女以老公稱呼、自稱老婆,傳給游男,但未談及任何性事,以上均無法認定兩人有性行為。

法官認為,夫妻之一方有身體或精神上不堪同居之虐待,才能向法院訴請離婚,游、張夫妻難認定有不堪同居之情形,依法駁回離婚之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0/4/1bici.html

我們的法官真的是思想太先進了吧!!!

人家夫婦都同意離婚了
居然法官不准

離婚需要法官同意嗎??
不是雙方都同意就可以離婚
除非有一方不願意才需要進法院

搞不懂法律啦!!1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cara551977 (2008-12-21),iserland (2008-12-24),文九藤龍 (2008-12-2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12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