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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10:40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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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指管碧玲醜 邱毅二審改判無罪定讞
指管碧玲醜 邱毅二審改判無罪定讞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2009.02.11 07:52 pm 國民黨立委邱毅因稱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是「邪派律師」、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長得醜」,被控妨害名譽。一審時邱毅被判拘役25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改判邱毅無罪,全案定讞。 2005年11月間,邱毅爆料指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稱呼當時第一夫人吳淑珍為「皇帝娘」,遭謝長廷否認,邱毅並在電視政論節目指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是「邪派律師」。 同年月18日,邱毅到立法院議場找謝長廷測謊,引起管碧玲等人不滿,邱毅對管碧玲說「妳醜成這個樣子,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醜」等語。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將邱毅被控兩件公然侮辱罪,判處他合併執行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邱毅言論內容屬刑法免責範圍,且屬主觀判斷、可受公評之事,難以認定有侮辱犯意,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 【2009/02/11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731075.shtml -------------------------------------------------------------------------- 每次看到公然侮辱的判決,完全沒有準測,運氣差的時候可能說"大嬸"被告都會敗訴 以下轉貼一篇對此事的不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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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10:41 AM | #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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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醜嗎?
倘若隨機抽問一百個人,答案大概分為三種,一種是覺得她醜,一種是覺得她不醜,第三種是不知道。而在這三種答案之中又以哪一種的比例會佔最高?這點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主觀意志來判斷,而我的判斷,我的想法,我個人的淺見,我想應該是選擇她醜的為多。 2005年因為不滿邱毅公開指稱她「醜」,管碧玲控告邱毅公然侮辱。一審時雖然宣判有罪,需拘役二十五天,經邱毅上訴後昨天二審宣判邱毅無罪,理由是邱毅發言時是在立院是屬言論免責權的範圍,且美醜的判斷本來就是主觀意志,因為二審法院宣判邱毅無罪。 說人長得醜,在我看來它並不是一種「侮辱」的行為,所謂侮辱,應該是指故意欺負,故意羞辱,拿一些沒有的事硬裁到你頭上造成你名譽上的毀損,我想這才可以被定義成侮辱。 第一點:一個人的美醜是天生的條件,所以指出你醜並沒有故意欺負的意思,因為那是你本身的條件即為如此,對方只不過是就「事實」加以陳述,何來故意欺負之有? 第二點:既然外在的長相是你天生的,不是被人家加上去的,也沒有經過人工修飾的,那麼當被人點出這個事實的時候,它就不是故意的羞辱你。 第三點:從主觀的判斷來看如果認為你確實不美,那麼這就不叫「拿沒有的事硬裁到你頭上造成你名譽上的毀損」,所以又怎麼會有公然侮辱的意圖? 當然,管碧玲可以覺得自己很美,這是她個人的主觀認定,別人無法干涉也無權干涉。只是管碧玲也沒有資格因為自己主觀認定自己是美女,就硬逼著別人要去接受或承認她是美女這件事。我們還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觀判別來認定管碧玲是不是美女,因為這是我們的自由意志。 例如,如果拿管碧玲和林志玲比起來,管碧玲是美女嗎?想當然爾,那是做夢都不可能夢到的場景。跟林志玲比起來,管碧玲當然100%不可能是美女。 又例如,如果拿管碧玲和許純美比起來,管碧玲是美女嗎?嗯,這個可能就有點比了,感覺上有點不分軒致難分高下的感覺。這點,我可能用50%的比例站在管碧玲這裡,暫時認定她和許純美比起來漂亮一些。 最後來個老生常談,外在是天生的,這點誰都無法決定。但是內在卻是可以用後天來培養和教育的,有時內在的美可以感動人心,不知不覺相由心生,連外在都會變得美麗且可愛。 所以如果管碧玲委員如此在意自己的外表被人評斷美醜,何不加強一下自己的「內在美」?內在醜,絕對比外在的醜來得更惹人嫌而且更可悲。既然沒有想過人工的力量來改善自己的外在條件,何不好好的培養自己內在的氣質和純善,讓自己由內在開始變美麗進而去影響別人對你外在的觀感? 一般民眾從電視轉播上看到的管碧玲向來伶牙俐齒得理不饒人,尤其是說話那種陰陽怪氣的腔調,和只知道罵別人從不檢討自己的嘴臉。若要想把這種形象和「美女」劃上等號,那簡直像拿一把槍指著人家太陽穴一樣恐怖。 在這裡誠心的建議管委員,心裡的美永遠比外在的美來得更為真實且珍貴。為了一個外在表徵上的美醜與人爭得死去活來,卻乎略了內在的美的培養和薰陶,到時就算贏了面子,反倒讓人看清你醜陋的內在大大的輸了裡子,你又在哪裡佔到了便宜和好處? 多多充實自己的內在吧!內在變美了,就再也沒有人會去談論你的外在了。這才是真理,這才是你應該要去追求和堅持的東西。 http://blog.udn.com/shommboy/264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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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KER (2009-02-15),leechaoming (2009-02-14),magicwoo (2009-02-13),prosaic (2009-02-14),san (2009-02-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2-13, 04:21 PM | #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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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然侮辱只要有辦法證明所言是事實陳述或使用的形容詞不至構成誹謗,要脫罪並不難
由於敗訴罰個一千到幾萬不等,一般人怎會為這種小事請律師?實在划不來 很早前有財經雜誌發行人公開說聯電董士長曹興誠是"梟雄",結果被老曹告上法院,發行人辯護方法是"引經據典",指出古時候梟雄是正面的用語,可況老曹是曹操的後代,曹操也被史家評為"一代梟雄"... 法官覺得很有道理判老曹敗訴 同理,早前徐乃麟影射鄭弘儀是黑心商品,被鄭告誹謗,最近好像是私下和解,也許乃哥是藝人想大事化小 公司的同事認為,其實乃哥要證明鄭弘儀是黑心商品並不困難,大話新聞播出多年不實的言論多如牛毛,如紅衫軍起時建議總統宣告戒嚴..被學者指出誤導觀眾,因為還得要立法院追認才生效不是總統說了算數,甚至,總統選舉時拿出一份不知名的民調說啥"馬謝二人黃金交叉..",從來沒有的事情不也是誤導觀眾嗎?更有媒體做過民調認為台灣政治最大亂源是"大話新聞及2100" 請問以上種種能否說服法官,散播不實資訊誤導大眾,喻之為"黑心商品"一點也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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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10:42 PM | #7 (permalink) |
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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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訴訟案在我看來有幾個爭議的地方
也可能是法官做出這樣判決的原因 其一 管立委是真的這麼在乎美醜問題嗎? 當然女生都在乎, 但應該不至於到興頌的程度. 那為什麼會鬧上法庭? 恐怕就跟"被告"有關. 反正遇到是邱毅, 民進黨是咽不下這口氣的. 其二 藍綠多年選舉所積下的恩怨, 也是這個案子背後的推手. 藍的眼中, 綠的不要臉..綠的眼中, 藍的鴨霸. 這類的成見又豈是司法所能管得了? 司法乾脆就不管. 這種雞毛蒜皮的東西別到我這裡來鬧. |
__________________ 經驗分享是學習的一種 請多珍惜這片學習的園地 史版啞甘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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