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1, 05:10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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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世紀大審 扁珍皆無期徒刑
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院今天(11日)下午宣判,13名被告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併科罰金2億元,吳淑珍併科罰金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被判處2年6月與1年8月徒刑,兩人併科罰金1.5億元,但黃睿靚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繳交2億元。
其他被告部分,馬永成被判處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被判處16年,褫奪公權8年。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均被判處2年,緩刑5年。蔡銘杰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李界木被判處6年,褫奪公權3年。蔡銘哲被判處2年2月。郭銓慶被判處3月。陳鎮慧則是四大罪全部免刑。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35/1qx4x.html ================================= 大家覺得好嗎??前總統這下是一輩子在監牢裡面度過,我是覺得也不需要這樣吧 頂多把我們的錢全部還給我們小老百姓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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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3, 06:20 PM | #1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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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世紀大審引出來的爭議還不少
下面是自由時報的報導,再下一則是中廣,如果中廣所言屬實,台灣的司法公正否?真的要看有沒有找對法官,以犯法者來說當然希望遇到士林地方法院的洪法官 --------------------------------------------------------------------- 蔡守訓無權審理 判決無效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9/12 04:09 士林地方法院刑庭庭長洪英花: 法院是為了維護人民訴訟權而存在,法官應守憲守法、捍衛人民權利,違反任何正當法律程序作成的「無效裁判」,自不具實質正當性,也無羈束力。 憲法第八條明定,人民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亦即有審判權之「法定法官」才能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既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刑訴法第六條明定,數個同級法院相牽連案件合併管轄之規定,依其精神,同一法院相牽連案件之合併審判,須以裁定移併,扁案換法官未以「裁定」移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qyt7.html 洪英花批蔡守訓 邱毅:為黃牛弟報仇 中廣新聞網╱程平 2009-01-05 11:48 台北地院決議,將陳水扁貪污洗錢案,併案交由蔡守訓法官審理,卻引發黃瑞華及洪英花兩位法官的質疑,認為違法違憲。不過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卻在立法院司委會中爆料,洪英花的弟弟洪啟明是司法黃牛,還因案遭到判刑,而當時定罪的法官,就是蔡守訓。(程平報導) 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日前質疑扁案併給蔡守訓審理是違法違憲,還直接找上司法院長賴英照表達意見,不過國民黨立委邱毅5號卻對洪英花提出質疑,認為洪英花是因為他的弟弟洪啟明,曾經做司法黃牛被蔡守訓判決有罪,才會跳出來批判。 邱毅還說,洪英花的另一個弟弟洪樹聰,也曾因案遭羈押,讓洪英花心生不滿。 對於邱毅的相關質疑,司法院副秘書長沈守敬表示,司法院會進行瞭解,但法官的確不宜就個案發表看法。 http://n.yam.com/bcc/politics/200901...105397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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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3, 10:49 PM | #1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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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扁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 移送公懲會
http://tw.myblog.yahoo.com/jw!Euu7fm...ticle?mid=7093 為什麼又是士林?..........我為什麼說個"又"字? 士林果然是個好地方(住哪裡的網民不要罵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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