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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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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召妓門 陳致中能跟司法要清白?

更新日期:2010/07/26 07:47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被週刊爆料疑似召妓,引發社會的關注,一直說要提告的陳致中,終於要在26日上午提出告訴,希望可以終止一切的紛擾。只是,讓小記者不解的是,明明就是很簡單的事,為什麼會變的像羅生門一樣?通聯紀錄、「人文首璽」的監視器都是最有利的證據,為什麼連要證明自己清白,都要拖這麼多天?讓各種傳聞不斷的發酵?

壹週刊在上週三出刊的雜誌中報導指出,陳致中7月3日凌晨曾與一名綽號「妮可 」的高級應召女,到人文首璽附近的四季汽車旅館開房間,報導中同時訪談「妮可」,及報導來自掮客的疑似陳致中的錄音內容,不過,最重要的照片畫面中,並沒有陳致中本人。

壹週刊這樣的一篇在封面上直接指名陳致中上汽車旅館召妓的報導,馬上引發熱烈的討論,名嘴、民代、網友開始探討各種可能性,正面、反面的看法都有。

陳致中方面,當然也是矢口否認,妻子黃睿靚更是跳出來力挺先生的清白,連友人也出面強調,是陳致中借他車子,他再把車子借給台北南下高雄的友人使用,且那名友人,跟陳致中有點像,只是,不管陳致中怎麼說,總是讓人無法釋疑。

尤其是關鍵的7月2日深夜陳致中的行程,他到底在哪裡?陳致中的說法一再的更改,24日上午他的競選總部提出最新說法,表示陳致中當天11點多接到朋友電話,到路邊攤和人寒喧幾句後,11點半左右就回家睡覺,不過這個時間點上,並沒有和週刊爆料的應召時間重疊,他如何證明清白?


其實,話都是人在說,聲音、畫面就是最好的證據,陳致中住在「人文首璽」,出入口都有監視器,另外,他的通聯紀錄,也是有利的證據,只是,這些都是目前沒有被曝光的,是否是考慮證據的保全,或是有其他原因,外界不得而知,不過,也因為沒有有力證據來洗刷清白,讓事情更加的發酵。

陳致中25日在高雄拜票時,就接收到不同的反應,他也表示,將在26日上午正式按鈴申告,對陳致中終於要提告了,小記者給他的勇氣拍拍手,希望可以讓事情真正的落幕。

不過,本週的週刊是否會有更勁爆的內容,或是照片?也是小記者一直在想的,以週刊操縱的手法來看,這麼有題材性的內容,當然是要分開來至少做個兩期才夠吧?不知道,這和陳致中拖了這麼多天才告,有沒有關係呢?!

http://news.msn.com.tw/news1791643.aspx

終於提告了!!
我們可以看看檢方的介入下
是否有讓真相更清楚一些的機會啦!!!

不管是否真假
陳致中的反應好像和國民黨馬英九等一樣的遲緩
看來沒被民進黨特訓過的陳大少爺還是差了一點

第一時間就提告
哪個名嘴敢亂講就告到底
這不是學過法律的高材生該有的經典表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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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7-29, 09:33 AM   #1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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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只告民事
說是怕萬一若敗訴反被告誣告

真的是騙小孩子的謊言啦

一直要壹周刊拿出具體直接證據
明知道沒拍到陳大少爺本人的照片
那還會怕萬一告不贏
這不是很奇怪嗎???
大家都知道壹周刊只有錄音與妮可的證詞而已
證據上並不是鐵證如山
不知道怎會還怕輸掉官司呢

理直氣壯的早該告他刑事案件才對吧!!
不會是陳大少爺請錯了律師啦
律師絕對是請對,告刑事誹謗罪,不是勝或敗訴的問題啦

刑事訴訟法,被告(數字周刊)可以要求傳訊所有相關證人,用公權力找出妮可,和哪位台北友人,他們不得不作證,這是刑事法的規定

當然,上了法院林姓友人若仍堅持台北友人才是嫖客,最後證查無此人,這是偽證罪,陳公子很清楚,他自己作過偽證被起訴

告民事就大不同,法官只作審理,看雙方提出多少證據,證人要不要來?公權力是不會介入的

最重要一項,告刑事,數字周刊還可把手上的錄音交給檢方拿去作聲紋比對,可是,民事得要自己去處理

從以上種種來看,陳公子沒有召妓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適當不過,哪怕新聞自由的保護傘,告刑事不一定會勝訴,但,檢方會幫他查明真相

倘若他有召,當然選擇告民事最有利

ps:有人說,他們一家這幾年的官司,讓民眾增長了不少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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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7-29, 09:37 AM   #17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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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從以上種種來看,陳公子沒有召妓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適當不過,哪怕新聞自由的保護傘,告刑事不一定會勝訴,但,檢方會幫他查明真相

倘若他有召,當然選擇告民事最有利

ps:有人說,他們一家這幾年的官司,讓民眾增長了不少法律常識
我也是因為扁家人

才看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法律案件

真是增長見聞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古里特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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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7-29, 07:46 PM   #18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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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沒有嫖我不在呼啦,那些支持者更不會在意,反正會投他的

就是會投給他。不會因為他玩女人就唾棄他......

前XX蛋立委:玩女人就玩女人,哪個男人不玩?...開查某才是正港男子漢啦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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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7-29, 09:09 PM   #19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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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子在打什麼主意其實很簡單
他想效法舔耳案的 塗大委員
其實很簡單證明的事
卻要拖
最好是拖到選舉
忽然一下簡簡單單的證明是清白的 (利益雙收)
鐵定當選

至於那些很可疑的疑點
個人大膽假設說不定是DIY也不一定
(是假設哦~)
因為太多不合理的巧合
mini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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