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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大逆轉,合議庭表示,因為沒有證據證明陳哲男以總統府副祕書長身分向司法機關施壓,梁柏薰又不願說出當初陳哲男邀宴的司法高層是那些人。合議庭有自信,判決經得起檢驗。
最近爆發高院法官審理何智輝案涉嫌集體貪汙,陳哲男案昨天更一審的判決再度讓外界譁然;有同事戲稱這是驚世判決,合議庭真勇敢。合議庭則強調,全案在何智輝案爆發前就已辯論終結、且完成評議,更一審判決未受到其他案件影響。 陳哲男案更一審的合議庭成員,是審判長曾德水、受命法官崔玲琦及陪席法官陳恆寬。崔玲琦與陳恆寬都是去年從一審調高院的年輕法官,崔曾擔任司法官訓練所導師,陳曾調司法院辦事,都有不錯的評價。 判決指出,陳哲男身為總統府副祕書長,本應潔身自愛,不伎不求,尊重國家司法審判制度,竟訛稱可以影響司法案件的結果,詐取財物六百萬元,傷害司法信譽;但考量他年歲已高,體弱多病,判刑七月。 曾德水說,陳哲男辯稱當初是梁柏薰找他幫忙,不是他主動說要喬官司,辯論終結的最後陳述時,陳哲男老淚縱橫,讓他感受到宦海浮沉;加上不法所得六百萬元都已退還當事人,審酌相關情節後決定改判。 合議庭表示,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理由,就認為原本的判決,就有關總統府副祕書長與司法案件之間所謂「利用職務上機會」的貪汙要件,扣得不夠緊。法官認為,陳哲男雖然曾為梁柏薰的官司,兩度邀宴司法高層,但因梁柏薰不願說明那些人在場,無法證明陳哲男為梁的官司作了什麼事,與總統府副祕書長職務有什麼關係,才會改依普通詐欺罪判刑。 【2010/07/28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50606.shtml ---------------------------------------------------------------- 我們又一次見證了台灣司法上的奇蹟 法院是誰開的,我們不清楚,總是覺得法官對權貴高官特別厚愛,想盡方法為他們減輕刑責,甚至判無罪 或許,周星馳電影在第四台影響力太大?怎麼我們覺得很多司法案件輕判或無罪的理由,鬼扯的程度不下於周星馳電影? 最有名的是娼妓說"賣唱不賣身",捕頭說"玩了不付錢就不算嫖..." 如今,貴為總統府副秘書長,與司法部門沒有直接職務上的關係,因此,連不上線不能論貪污,改判詐欺較輕的罪,從9年變成7個月,貪官們真的賺到了,不知對小老百姓法官們會否如此佛心 另一位前交通部長,哪怕查到真有收廠商藏了錢的茶葉盒,只因沒有對價關係判無罪 台灣的司法真能還被告清白嗎?政治人物是用結果論,判無罪就等同還當事人清白,陳哲男不管貪污或詐欺,郭前部長被判無罪,可是大家收錢卻是鐵一般的事實 今天,輿論再多批評仍然改變不了事實,政府要司法改革,不是弄個廉政署就能解決,笨蛋!問題出在法院 要把有問題法官通通揪出來,的確是很難的事,各界應該施壓要求法務部提修法把公務員貪污修到無法玩文字遊戲,好比公務員收賄,查證屬實,不管有沒對價就可以論罪,不然,天下間哪個商人如此偉大?吃飽太撐或是錢太多沒地方花?無故送錢給公務員? 此帖於 2010-07-28 01:13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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