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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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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自清秀出傳真大話新聞的通聯記錄,卻遭批傳錯號碼,陸委會今(10)日下午緊急澄清,強調通聯記錄的傳真號碼同樣是三立電視的號碼,「電視台應該轉達給製作單位」,陸委會並指證,該會同仁在5日晚間確實依照節目上秀出的傳真號碼傳真新聞稿,「因為是家用電話,所以通聯記錄沒有辦法立即調出」,並質疑大話新聞「在節目中公布的傳真號碼是(02)87926969,為何現在對外說是(02)87927107?」
陸委會文教處長陳會英10日上午到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指稱陸委會同仁在7月5日發現鄭弘儀在大話新聞節目中提及補助陸生3萬的政策,當時同仁有打節目的澄清專線,但是當時打不進去,所以陸委會在6日就傳真相關新聞稿到三立大話新聞節目。 為了證明所言屬實,陳會英還當場公布當日撥打的傳真號碼,資料上顯示陸委會在7月6日晚上9點22分,撥打傳真號碼(02)87927101共計1次的傳真記錄,不過三立電視台卻質疑,大話新聞的傳真號碼是(02)87927107,並不是陸委會撥打的(02)87927101。 而陸委會為了證明資料來源正確,還附上網路Google的兩筆搜尋資料,資料上寫明大話新聞「報(爆)料」專線87927101,「給鄭弘儀溫暖!一通電話、一束鮮花送到三立!Facebook」,但是這網頁卻是在鄭弘儀粗口事件之後才有的網站,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因此抨擊陸委會搞烏龍,還要陸委會對整件事情「到此為止」。 陸委會官員澄清,5日當天陸委會同仁在家中看到大話新聞提及補助陸生3萬的話題時,就立即播打畫面上的澄清專線87929704,不過卻未接通,因此同仁改依照畫面上顯示的傳真號碼87926969傳真陸委會的新聞稿,隔天回到陸委會後,再度依傳真機設定的號碼傳真新聞稿到三立電視台,陸委會強調,確實傳真兩次,而且「不管是哪個號碼,都是電視台的號碼,雖然部門不同,但是電視台內部可以轉達」。 至於今日記者會上秀出的資料遭到批評引用錯誤,陸委會官員則說,「應該當成是巧合」,官員強調,陸委會確實兩度傳真了正確的新聞稿,外界不應該模糊焦點。 http://www.nownews.com/2010/11/10/91-2663059.htm -------------------------------------------------------------- 電話真假有沒有傳錯,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這件事特顯公務員做事的態度很有問題才會被對方逮到機會絕地大反攻 我們出來工作,尤其是從事文職不管是否進入電腦傳真時代,主管都會交代重要文件傳送後要打電話向對方確認有沒有收到,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因為有收到說沒收到最常見的理由是剛好傳真機沒有紙.. 還有,上頭交代的任務沒法完成,至少讓主管知道自己窮盡所有可行的方法,最後失敗的原因不是操之在我! 陸委會這次的做法至少犯一個很大的毛病,沒有去確認三立有沒有收到,打專線打不通,三立這麼大的機構應該有總機罷?倘若是我必會再打去總機告知"我是陸委會某某....傳到號碼...有沒有收到?..可否代為轉交?.. 有做上述的動作,對方沒有耍賴的空間,我們出來社會工作,談事件必需找到當事人,而不是把東西送出去就算有交差,正如我剛出來社會工作,主管教誨絕不能偷懶,萬一對方弄丟了耍賴說沒收過任何通知/說沒人告知過有這樣的東西,自己就要背黑鍋 此帖於 2010-11-10 07:3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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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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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公務機關對於媒體跟報紙報導,是機關上班第一件要事耶~ 意思是說..電視媒體有專人在監看..在早上9點之前必須把各家報紙跟網路新聞有關單位業務的..立即簽報首長發新聞稿~ 還要趕在下午3點前晚報截止時間傳給報社 另外新聞稿傳真除了在機關網站的動態新聞立即上網外..還會mail給媒體跟記者 傳真機只是其中一個工具而已 媒體報不報或選擇性報..真的無法掌控啦~ 而且傳真機傳出去..不管成不成功都會有傳真機報表回傳 這都是可以立即知道的~ 所以個人認為..這是媒體故意選擇性報導跟忽視來模糊焦點跟誤導整個事件的焦點 另外..這整件事真正的焦點在於陸生補助事件是否如鄭所說的? 現在卻在爭議啥傳真機號碼或者有沒有收到? 陸委會..澄清新聞稿呢 ? 11/8就上網了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8...Node=6409&mp=1 媒體不去報? 視而不見? 如果身為一個媒體其應盡責任..亦應該把政府機關澄清的新聞稿平衡報導吧~ 所以說..媒體爆了一個料射後不理 要知道平衡的真相 只要當日至政府網站看新聞稿可以立即得知 PS: 台北市政府新高架橋預算 媒體只會報議員又說了啥..又有新弊案發展云云 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步發的新聞稿澄清預算跟相關採購法程序事宜 卻沒有媒體報導全國工程最高主管機關的意見.. 就連檢調也感覺跟著媒體辦案.. 媒體治國跟檢察官治國是緣有其因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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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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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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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發了傳真他們不理會,可曾想過電話有誤?或是哪裡出錯對方沒收到?/收到傳真放在別的地方,相關人等看不到?... 面對這種情況,既然哪位陸委會的人員在家收看大話發現有誤,處理的方法務必令對方看到澄清稿件,否則做了等於沒做,因為這不是通案發出給所有媒體,所以我才說,他當天晚上傳真沒回應,第二天回到陸委會上班,為何不撥一通電話給三立了解原因? 公務員心態我已經盡了澄清的工作,對方有沒有收到,為何不回應,已經不關我的事?是這樣嗎? 早前還有一則報導,外交部秘書竟然在作家張大春的部落格留言作為邀約,希望張大春接待某位外國著名學者(他點名來台想見張大春) 這件不禮貌的邀請,當然被張大作家痛批一頓...在台灣直接聯絡他本人有哪麼難嗎?隨便google一下就知他每天都有固定的廣播節目,打電話去電台不就問到嗎?哪怕對方沒空也不至於鬧出這樣的風波,不能說"已經留言給他,是他沒回覆怎能怪哪位外交部的秘書小姐? PS:當面對的可能是一票無賴,為求自保是否應該多花一點時間去確認一下?現在被對方反咬一口說沒收到,傳錯號碼,烏龍...不管事實最終真相如何,被他們用這招轉移大法把爆粗口的過錯模糊掉 此帖於 2010-11-10 10:45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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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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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每天媒體亂七八糟..子虛烏有或張冠李戴的報導 公務機關忙於奔命,正事都不用幹了。 發新聞稿或傳真,媒體不理會的案例很多,這件事扯到的是名嘴跟新聞性,打不打電話確認對整件事不無太大影響~ 另外各機關新聞公關科室都有全國各家電視、報紙的總機、傳真跟mail.. 還有各線(政治、工程、財經的)記者手機跟mail 個人很質疑所謂電話傳真弄錯這件事 B大在質疑的是公務員心態反正有做就好了,公務員很多是如此心態... 只是若媒體要搞你..打一百通電話都沒用 目前公務機關的做法是定期時間辦記者聯誼會..吃飯跟送禮品 這比傳真新聞稿打電話有用很多~ 因為在報導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某些記者會輕輕帶過.. 不過若是得罪記者..那機關的負面消息肯定層出不窮 只是這只對一般報社記者有些許作用 黨同伐異、專門爆料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這就一點用也沒有了 說是文化流氓..一點也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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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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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理不理會和有沒有收到是兩回事 辦公室工作的abc是發傳真會再打電話確認對方有沒有收到(過去工作常遇到時效性,一發完馬上打電話問對方,因為有時大公司傳真的地方可能距收件人很遠,或有專人等一段時間收集後再分發, 不可能每一分秒都有人查看傳真機,所以才要電告對方) 就好比掛號信件,為什麼要掛號因為需要簽收保證有人收到而且紀錄可查誰收了,至於收了之後看不看是你家的事 上述舉張大春的故事,倘若聯絡到他本人,他親口拒絕或書面回絕,外交部的秘書小姐向長官有個好交代,可是隨便在人家的blog留言,也不理會他有沒有看到,有些名人的blog是助理在處理,如果一個星期才更新或整理,邀約的時效早就過去 剛才轉台看一下節目的確有提及政府各部門都成立了小組監看媒體,既然這是上級交託的任務之一,現在出了"疑似"烏龍傳錯,害到整個陸委會被人倒打一把面目無光,若是私人機構,很可能"被火掉" 有多做一步確認且證明對方已收到,而大話置之不理,他們就不敢像現在般囂張,難道會硬拗到要陸委會派員親身送到主持人手中等候他批示才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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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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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龍一:
陸委會在7月6日晚上9點22分,撥打傳真號碼(02)87927101共計1次的傳真記錄 烏龍二: 「給鄭弘儀溫暖!一通電話、一束鮮花送到三立!Facebook」,但是這網頁卻是在 鄭弘儀粗口事件之後才有的網站,最快也要到 11/8 才會出現。怪了若是查察到這個網 頁傳真,以傳真的時間點與查察時間就有出入了,還可有查察的未來進行式喔 ... 7/6 傳真,11/8 查到傳真號碼 這個厲害 ... 烏龍三: 硬凹說要部門轉件,若是我把給環保署的傳真,傳錯到勞委會或總統府去,會轉件嗎? 若以同公司的怪異論點 ... 那我也可以說都是行政院為何不能轉件 ... 搞烏龍 ... 還說人家不回應 ... 分明一開始就錯 ... 事後還硬說別人不回應,是說笑話嗎? 此帖於 2010-11-11 02:19 A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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