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1-03-13, 10:15 AM   #1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五都安檢45家夜店 全都合格僅1家

更新日期:2011/03/12 23:44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行政院針對五都夜店實施「行政院公共安全聯合督導抽查」,結果在實際抽查的45家中,各項建管及消防檢查項目全部合格的只有一家,不合格數則高達44家。

面對高比率的不合格數,內政部部長江宜樺感到相當不可思議。他表示,雖然每一家不合格的項目不一,但昨晚的無預警抽查,顯示地方稽查人員均未落實安檢工作,「必須痛切檢討,立即改善,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行政院公共安全聯合督導抽查」昨晚針對五大直轄市位於住宅區的酒家、酒吧、酒廊、PUB、KTV、MTV、舞廳等類似場所,進行第一波無預警抽查作業。

內政部表示,主要督導抽查項目包括營建管理及消防管理等兩部分。在營建管理部分,包括土地使用管制之容許使用項目、變更使用類組、避難層出入口、直通樓梯淨寬度、內部裝修材料、違章建築(含挑空及夾層)等。

在消防管理部分,則包括消防安全設備管理、檢修申報管理、防焰物品管理、防火管理等。

江宜樺強調,對於不合格業者,已由地方政府現場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行政罰鍰;對於不改善的業者,政府將處以罰鍰並得連續開罰,必要時將採取強制手段斷水斷電、拆除違建,並勒令停業。

未來中央與地方聯合抽查的作業方式也將持續,希望業者確實改善,不要挑戰政府的決心。至於造成此次悲劇的關鍵項目「隔音泡棉」,發現台北市有一家、台中市則有兩家使用隔音泡棉,已開罰6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

至於不合格項目中,有高達40家在「變更使用類組」不合格,是所有違法違規項目中最普遍者。內政部表示,300平方公尺以下的餐飲店或小吃店,屬建築物使用類組的G類,但店家卻逕自將其改為酒吧、KTV、卡拉OK,也就是商業類別的B類。

內政部強調,這些都屬以「飲料店」或「飲食店」為名,卻實際經營「酒吧」或「夜店」,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違法情形。

http://news.msn.com.tw/news2087347.aspx

居然有一家全合格...太讓人驚訝了!!!
該公布出來並辦金馬獎那樣的典禮來慶賀才對

七八年到十年才有一次重大火災
就只是處罰一些無關痛癢的人
不知道何時才真的會注重公共安全

我認為建築法規一開始就要注意消防問題
我指的是商業的消防法規
現有的大樓都是以住家辦公為主
等到真的要使用時常改為餐廳之類的營業場所
那時很多設施根本不符合要求
店家就算想通過消檢都很難
一開始就要規定不符合規定的設計大樓
根本不准有營業的機會

或者該說不是住家的大樓都必須預設好大容量的逃生設備與設施
以後不論任何行業都可以有機會通過消防檢查
不能一出事都推給消檢不確實...那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
真要嚴格審核...大多商家都無法開店經營
這樣又會造成民怨...要不就是不管你照開讓你罰錢
官員應該一開始就設定好...不讓商人有搞鬼偷雞的機會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a471 (2011-03-14),grc45 (2011-03-14),tom710509 (2011-03-13),古里特 (2011-03-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1-03-14, 02:38 AM   #2 (permalink)
管理員
 
a471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36673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19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打狗
文章: 53339
精華: 0
現金: 271 金幣
資產: 41767713 金幣
預設

台灣法律的用途是..

1.讓懂法律的人欺負不懂法律的人
2.讓熟悉法律的人有漏洞可以鑽
3.參考用,實際上不見得依法執行
4.口號用,如依法行政、依法執行
5.鬥爭用,如OO院是YYY開的

還講消防咧.......

有車的人都知道監理站外面有黃牛,多離譜的車找對人都可以驗的過...

有屋的人都知道二次施工,使用執照拿到了再現出原形....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9355, 收花文章: 22260 篇, 收花: 80308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grc45 (2011-03-14),tom710509 (2011-03-14),YaYa07 (2011-03-14),古里特 (2011-03-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1-03-14, 10:35 PM   #3 (permalink)
長老會員
 
fishiii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5219
在線等級: 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級別:65 | 在線時長:4511小時 | 升級還需:10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住址: 盛京
文章: 2412
精華: 0
現金: 4483 金幣
資產: 11949916 金幣
預設

在質疑主管單位的未落實安檢工作的同時,請先查明這違法的背後是否有為民喉舌的民代做的選民服務。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473/junhsiarn/decide12.bmp
fishiii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076, 收花文章: 2039 篇, 收花: 1096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fishiii 送花:
a471 (2011-03-15),grc45 (2011-03-17),tom710509 (2011-03-15),YaYa07 (2011-03-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1-03-15, 08:24 AM   #4 (permalink)
管理版主
 
fcya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5355
在線等級: 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級別:51 | 在線時長:2840小時 | 升級還需:7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住址: 士林某處
文章: 6584
精華: 0
現金: 12059 金幣
資產: 35093 金幣
預設

只此一家合格.............我看未必

以我國法條規範我敢說就算國家單位也未必合格
__________________
老了不想像以往只是打嘴泡閒扯蛋
fcya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5180, 收花文章: 3072 篇, 收花: 1327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fcya 送花:
a471 (2011-03-15),grc45 (2011-03-17),YaYa07 (2011-03-1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4:44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