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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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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貿易商蔡旺盛從日本進口一批真品BURBERRY男用內衣褲,海關懷疑是仿冒品,抽驗一件拍照送給台灣BURBERRY公司鑑定,該公司法務經理巫孟芳出具鑑定報告指這些貨全是仿冒品。蔡因此被控違反商標法。
蔡旺盛一路喊冤,但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都敗訴,一審判拘役二個月。直到二審法官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將樣品送往日本BURBERRY製造廠商「福助株式會社」鑑定為真品,原來是台灣BURBERRY鑑定錯誤,蔡旺盛獲改判無罪。 洗刷冤曲後,蔡旺盛氣得控告台灣BURBERRY公司及巫孟芳,求償近二百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海關只取一件樣品拍照送驗,巫孟芳也只能依照片鑑定,並無故意過失,昨天判決蔡旺盛求償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06年9月27日,智誠公司負責人蔡旺盛進口一批從日本產製的BURBERRY男性內衣褲,共261件,在基隆港被海關查扣,懷疑是仿冒品。 蔡旺盛被依違反商標法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因為是簡易案件,由基隆地院獨任法官審理,判他拘役、得易科罰金。蔡旺盛不服上訴,二審由基隆地院組成合議庭審理,審判長依蔡旺盛的請求,抽檢這批貨的十件樣品送到日本鑑定,結果翻案。 蔡旺盛不甘心名譽受損,認為巫孟芳是台灣BURBERRY(台灣博柏利)公司的智財權及法務經理,受有專業訓練,也獲有BURBERRY英國總公司出具證書,應該能正確鑑識仿冒品,卻搞出大烏龍,害他吃上官司,向台北地院提告求償。 台灣BURBERRY公司辯稱,基隆關稅局只抽樣一件,拍照送給巫女鑑定,雖然洗標上印有騎士騎馬的商標圖案,但沒有日本BURBERRY製造商福助株式會社的名稱及電話。巫女為求慎重,以郵件請求日本分公司法務人員協助辨認,該人員認為是仿冒品,巫女才出具鑑定報告,指這批貨是仿冒品。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海關沒有送實品鑑定,巫女依據日本分公司意見及自身專業能力,辨識海關寄送的照片鑑定,已盡商標權人的查證義務,並無故意過失侵害蔡的名譽權利,判決蔡敗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87602.shtml 意思是說 海關拍了張照片給台灣公司鑑定是假貨 上了法院,就憑著鑑定照片的證據就判有罪??? 難道不會覺得這種證據太牽強了嗎? 沒有鑑定過實際物品,僅憑照片就審判下去,現在日本鑑定為真品 我們偉大的法院竟然說 僅憑照片判斷是假的,並沒有過失??? 這種邏輯是哪邊學來的? 還是法官的邏輯和普羅大眾不一樣?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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