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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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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受雇載送花材的陳姓男子於去年7月間駕駛貨車,在獨自騎乘機車的汪姓女子前方忽快忽慢予以調戲,導致汪女被貨車後車斗突出的樹枝刺傷失血過多死亡,陳男今天遭判處重刑。
陳姓男子受雇於花蓮某花店駕駛小貨車載送殯葬佈置的花材,去年7月9日晚間,陳男駕駛貨車返回花店途中,經過花蓮縣吉安鄉知卡宣大道時,看見汪姓女子獨自騎乘機車,竟駕著小貨車當街戲弄汪女。 陳男駕駛小貨車在汪女前方忽快忽慢予以調戲,汪女見狀不予理會打算超車離去,但陳男卻以小貨車阻擋超車,汪女因超車不成,退回小貨車後方,沒想到卻被小貨車後車斗突出的尖銳樹枝刺傷頸部倒地。 陳男看見汪女機車倒地後下車查看,雖然發現汪女頸部大量出血,但卻未採取任何救護措施,也未打電話通報救援,反而把掉落地上的機車葉子板拿走企圖湮滅證據。 陳男停留約2分鐘後,把受重傷的汪女遺棄在現場,隨即駕車逃逸。稍後1名計程車司機發現汪女倒地受傷通報警方,員警據報趕到現場,把汪女緊急送醫急救,但仍因出血過多導致休克死亡。 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後於今天宣判,法官認為,陳姓男子為逃避肇事責任,不僅未報警處理,也未對被害人施救,導致汪女因延誤救治而死亡。陳男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及遺棄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玩掉一個青春生命 只判九年..關個四五年就出來了 這算重刑嗎??真不知道輕刑的話該判幾個月了啦!! 這年頭還是不要當好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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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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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華視新聞╱報導】 2011.08.10 06:03 pm 去年七月,花蓮有個十九歲女子,騎車回家遇到一個非常惡劣的貨車駕駛,陳姓男子惡意調戲她,不但擋在機車前面,還左右閃來閃去,而女子反應不及,被放在貨車車斗上的竹竿劃破頸部,不幸死亡,原本檢方對嫌犯求處無期徒刑,不過法官輕判他九年四個月,讓死者媽媽非常不滿。 一年前,小貨車經過便利超商被拍下,後頭車斗上還放有這尖尖的竹竿,當時陳姓駕駛開著車,在這條路上遇上了剛下班騎機車的汪玉璇,想跟她搭訕,但玉璇不理。想要超車離開,沒想到陳姓駕駛一下往左開,一下往右開,還惡意煞車,在後方的玉璇來不及反應,喉嚨被尖尖的竹竿,狠狠刺了一個洞,就連機車也撞碎,當場倒地不起,只是陳姓駕駛肇事逃逸,玉璇就這樣失血過多死亡。 惡劣的行徑,原本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但法官認為陳姓駕駛不是故意的,因此判刑九年四個月。但一條人命就這樣斷送,而且這明明就是故意的,玉璇的媽媽真的很不服,沒有一句道歉,沒有任何表示,陳姓駕駛惡意調戲女兒,卻在法官面前裝可憐,玉璇媽媽怎麼能接受,看著玉璇照片,雖然事隔一年,但媽媽內心的痛卻忘不掉,只希望法官能看到她的痛,還女兒一個公道。 【2011/08/10 華視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518422.shtml 如此惡劣行徑..居然一個有悔意就輕判 19歲的死者也有悔意..法官能讓他多活幾年嗎?? 這些法官只能說死的不是他的家人 他們真的能替死者平冤嗎?? 這不是鼓勵犯者繼續惡行惡狀 只要肯在法庭上表現出悔意就可以了 九年徒刑不過是關個四五年就出來了 真的是讓人難以接受這種悔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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