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1-10-11, 09:49 PM | #1 |
註冊會員
|
新聞轉貼 - 勞委會檢查 12.6%企業A加班費
勞委會針對兩千多家企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檢查」,到八月底為止,統計發現最多廠商違規的項目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有兩百七十六家。勞委會將對違規廠商限期改善,否則除開罰外,從十月底起,將在網站陸續公佈違規廠商名單。(戎華儀報導)
勞委會自七月中啟動「掃A勞動條件檢查」,針對製造業、住宿餐飲和銀行保險業兩千一百六十四家業者檢查,統計至八月底發現,最多企業違規項目依序包括沒有給加班費,佔了百分之十二點六,其次有百分之十二的業者讓員工超時工作。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表示,依據勞基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政府會公佈沒有限期改善的業者的名單,勞委會網站將建置平台,連結各縣市勞政單位網業,從十月底起公開企業名稱、違反法令項目、處分書文號和處分日期。 陳慧玲:『不管他是採用新聞稿或是政府刊登公報來處理的時候,我們要他們資訊件建置網路上面,勞委會大概會見立一個公佈專區(在勞委會網站上),以各縣市的勞政單位做連結。』 勞委會勞動檢查處副處長吳世雄表示,違規企業可處兩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中廣新聞網 : http://www.bcc.com.tw/ 2011/10/11 19:55 ------------------------------------------------------------------- 個人看法: 絕對不只12.6%就單單只以保全業來說好了, 全台北的保全公司有三百多家,台灣共有一千多家~~ 保全員每天工作是12小時,一個月月休四~六天 每一個保全員的基本工作時數,至少都300小時起跳 有機會你去問你們大樓穿制服的保全, 問他們的薪水多少錢?~~多的是連三萬都不到的,頂多就是三萬出頭 全台灣有多少有規模大樓,就有多少的保全...違規數不清了 立委上次問吳揆 : [保全人員能不能改成一天工作八小時,三班制] 吳揆回答的超妙 : [我們的國軍,也是24小時待命的] (吳揆是還在睡覺嗎?) 還有其他的產業,就以門市服務業來說, 很多店員.店長...都是超時工作,無法報加班費, 而總公司只會告訴你 [我們是責任制]....如果你還敢有太多意見, 總公司隨便都可以合法的方式,抓縫指出你未盡職的理由,來合法的開除你~ 誰敢舉發公司,讓自己明天沒工作? 當然,勞委會願意做一點事了,百姓當然樂見其成, 只希望不會是雷聲大雨點小,上次勞委會,和各大公會召開針對員工基本工時加薪的討論, 後來也是勞資方無法取得共識,而不了了之..... |
送花文章: 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