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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07:22 AM | #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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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烏龍!罰單車牌「K」寫「X」 警草率遭批
員警開單搞烏龍!新北市一名李先生,明明把機車放在南部,卻接到一張違規跨越雙黃線的罰單,地點竟然是在台北市,仔細看才發現,違規車牌英文字是「CKC」,和李先生的車牌「CXC」,中間K和X字母明顯不同,民眾質疑員警開單前根本沒有核對。
投訴人朋友林翰聖:「我就隨便拍一拍,隨便寫個號碼,我要檢舉誰就可以了嗎?」 拿出被開單檢舉的照片,林先生替朋友抱屈,明明4月24這天早上,朋友李先生的機車放南部,怎麼能在台北市被拍下違規跨越雙黃線的照片?林翰聖:「我的員工的名字是男生的名字,這台車是女性(車主),然後車牌號碼也不一樣。」 離譜的錯誤很多,拍下違規照片的民眾,第一時間就看錯車牌,檢舉紙條寫CXC,但違規女子車牌是CKC,差一個字母差很大,員警顯然沒有核對字條和照片,直接開單,也沒察覺CXC車牌車主李先生是男性,CKC車主是女性,一張900元的錯誤罰單,造成民眾困擾。 林翰聖:「你隨便開一張單,紙張也是浪費,又是不環保,然後再來你們政府又要來處理這件事情,又是浪費公帑。」 雖然警方說確定開錯人就會主動撤銷,也許整起事件只是一時疏忽,把X和K搞錯,但事後少了「仔細核對」這個動作,開錯單惹民怨,還是影響到警察形象。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7%83%8F%E...041709223.html =============================================== 很簡單,政府可以修法之後針對開錯罰單與冤枉好人之員警,一律開除處分,畢竟警察是為人民服務,都時常出包代表無心在工作上,既然無心要為人民服務,國家幹麻給他薪水 此帖於 2012-06-12 03:33 A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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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12:09 PM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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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湯姆工作時發生了失誤, 也應該即刻開除...
說真的, 影片中的那個K真的不清楚, 很容易誤認為X的 再者:車主是男是女,本來跟當時騎著車的人完全無關, 女車主的車子不能借男性友人騎嗎? 南部的車子就不可能出現在北部嗎?(那全台灣的寄車服務都要關門了啦) 不是我想幫那個開單的說話, 而是【車主性別不同】【車子所在地點差距很大】都不應該是構成罰單開錯的申訴理由 用【車型,車號】不同來進行申訴,才沒有話說, 否則我把高雄的車子寄到台北去,借給女性友人到處違規, 再去罵開單員警亂開單, 這樣以後永遠不用繳罰單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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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07:42 PM | #6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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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性別、是否為車主本人、行駛地點的~~ 報導中那個人只要在監理所申訴時在申訴內容中以 違規舉發照片中之機車廠牌型式、車色、車牌號碼與本人所持有之 車輛廠牌型號、車色、車牌號碼不同為申訴理由我相信可以申訴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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