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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止酒駕歪風,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希望祭出重典,酒駕累犯致人於死者,更應該被求處死刑。不過同黨立委謝國樑卻認為,法律必須考量「罪刑平衡原則」,一般來說,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恐怕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程平報導)
謝國樑說,刑法中只要是訂在七年以上徒刑,一般來說就是嚴重的刑罰,而且重點在有沒有犯案意圖。但他認為酒駕致人於死,應該沒有犯案的意圖,因此修法時必須要考量罪刑衡平原則。(t) 謝國樑並說,由於檢察官可以緩起訴,法官可以緩刑,加上易科罰金,對單次、第二次或判六個月以內的刑責,其實都不會坐牢,因此謝國樑認為,為了讓更多人得到嚇阻作用,應該也要對沒有肇事的超標酒駕者,採取羈押的手段,而且只要羈押期定在三日以內,相信就能出現效果。(t) 不過謝國樑也說,所有立委的相關提案,其實都是希望能遏止酒駕,因此相關提案可以在立院會期開始後,大家一起好好討論。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99816 酒駕撞死人要求死刑 這是民間怨恨已深 政府不該漠視...老是以法律見解來看 確實沒錯!!酒駕撞死人要判死刑確實過重 但判以刑期並不得緩刑假釋 這該是可行之法 為何卻遲遲不肯進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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