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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11:23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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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酒駕累犯致人亡判死? 謝國樑:須考量罪刑衡平
遏止酒駕歪風,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希望祭出重典,酒駕累犯致人於死者,更應該被求處死刑。不過同黨立委謝國樑卻認為,法律必須考量「罪刑平衡原則」,一般來說,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恐怕並沒有殺人的犯意。 (程平報導)
謝國樑說,刑法中只要是訂在七年以上徒刑,一般來說就是嚴重的刑罰,而且重點在有沒有犯案意圖。但他認為酒駕致人於死,應該沒有犯案的意圖,因此修法時必須要考量罪刑衡平原則。(t) 謝國樑並說,由於檢察官可以緩起訴,法官可以緩刑,加上易科罰金,對單次、第二次或判六個月以內的刑責,其實都不會坐牢,因此謝國樑認為,為了讓更多人得到嚇阻作用,應該也要對沒有肇事的超標酒駕者,採取羈押的手段,而且只要羈押期定在三日以內,相信就能出現效果。(t) 不過謝國樑也說,所有立委的相關提案,其實都是希望能遏止酒駕,因此相關提案可以在立院會期開始後,大家一起好好討論。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99816 酒駕撞死人要求死刑 這是民間怨恨已深 政府不該漠視...老是以法律見解來看 確實沒錯!!酒駕撞死人要判死刑確實過重 但判以刑期並不得緩刑假釋 這該是可行之法 為何卻遲遲不肯進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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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6, 04:27 PM | #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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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雖無預謀殺人之意圖(一級謀殺),但在車禍意外發生後,卻有殺害無辜者性命之事實(近似二級謀殺),除非,非因人為酒精因素,而是引擎故障(此比例太稀罕了,除非車輛不作定期保養),可除罪外(在法院要以證據來說服法官並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份仍要負責到底,但在西方這就由您的保險公司來理陪),其他都是零容忍的。一旦被列入酒駕肇事確定,終身吊銷駕照,以免再度造次殺人。
海外的這裡沒有死刑,但人們的駕駛公德與教育都不錯。除了欠缺家教的青春期的孩子才會胡裡胡塗的酒駕外,另外的是極少數從駕駛公德敗壞的爛胚子國家來的人們才會傷人傷己的步入萬劫不復的人生苦海,甚至於把彼此都拖下地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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