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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2, 10:46 AM | #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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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兩度逼車惹惱騎士定孤枝 白髮運將求饒:能不能別打我
說好的人情味呢?新北市一名年輕機車騎士8日晚載女友回家,疑不滿計程車連續逼車,當街將年邁的白髮運將拖出車外,運將雖苦苦求饒:「我60歲了,可不可以不要打我?」仍被騎士用安全帽猛砸頭部倒地,由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現場有民眾目擊急忙拿手機拍下過程上傳臉書,感嘆:「人家不過是個老阿伯,有必要出手這麼狠嗎?」
這段「年輕騎士毆打老運將」影片9日在臉書瘋傳,警方循線找到了打人的模板工鍾明潭,現年28歲的他身高185公分體格強壯,比挨揍的小黃運將江震高整整高出一個頭。鍾明潭向警方表示,前晚他載女友行經中和區橋和路時,前方計程車為搶客突然右靠,害他差點撞上,趕緊狂按喇叭,怎知下一個路口時,計程車又故態重萌逼車,氣得他攔車理論。 警方調查,計程車司機在被擋下後拒絕致歉,惹惱了氣頭上的機車騎士,都不願示弱的兩人旋即在街上起了衝突,一方持安全帽揮舞,一方也拿螺絲起子反擊,最後江震高不敵人高馬大的鍾明潭,被打得暈頭轉向跌回車內,「再囂張啊?」鍾明潭至此才罷手,載女友騎車離去,事後兩人均控告對方傷害。 雖然計程車逼車不對在先,但為此就在鬧區上演全武行也太超過,目擊者拍下影片上傳臉書,大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不過也有網友質疑,當時街上人來人往,大家有時間拍影片卻不願出面制止,「這個社會太冷漠了!」 來自: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10/314968.htm ============================== 雙方應該當下報警,請警察來評理,如果說是老先生不對警察自己會開單,今天你動手就是傷害罪,這新聞網友留言竟然有人寫說這老先生被打活該,如果今天這位老先生是您家人會怎麼想 此帖於 2014-01-12 10:48 P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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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2, 04:43 PM | #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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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評理咧~~~老天若有眼馬笨笨就不會這麼慘啦
妨礙司法公正、關說司法案件都沒有馬笨笨無能來的嚴重... 到法院講求證據,你以為機車騎士肯定有行車紀錄器啊? 那種情況下司機道歉不就了事?~~~對著幹就只有兩條路 1.你躺下 2.他躺下 敢逼車又敢嗆聲的就別怕躺下...... 這就像持槍搶銀行被行員奪槍反擊射殺~~~行員以殺人罪送辦 法官:你沒打不重要的地方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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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3, 10:06 AM | #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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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代法庭上的判官可沒南宋包大人英明唷!~
他很可能只看結果(後半段)而忽略整體過程(前半段)就判下去了~ 因為後半段已經取得心證讓他取得了"事實"上的證據、作為量刑依據 ,就像那句著名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到底該如何界定人家應注意 而未注意呢?......誰能準確預測某人、事、物下一秒的發展?就像那個 假車禍的,你怎麼預期他到底是否會趁你的車輛路過時而跳出來給你 撞? 以這標題的新聞來說~~~計程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違規在先,後又 惡意逼車公然侮辱對方,甚至持械人身攻擊.....這案子到了美國搞不好 會被判被告自衛傷人呢....... 他違規急右切人家都不跟他計較了,他還因為被按喇叭不爽反過來逼車? 這司機法官應該撤銷他營利事業登記證,因為他這種行為有潛在危害車上 乘客安全之虞,且又不遵守交通規則,以職業駕駛人來說它完全不合格! 這案子應該各付8:2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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