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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09:02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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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農場變軍營 子孫一甲子後討回
記者蔡家蓁/攝影
軍方駐守金門時占民地蓋軍營,家屬在一甲子後要求還地被金門縣府駁回,打官司討土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證人證詞及土地權狀申請登記書記載的界址,昨天判決縣府還地。 陳清流的兒子陳晚開提訴訟指出,第五軍於一九五○年派駐金門,強占父親所有的長蘭農場蓋軍營。一九五四年金門島土地重測,地政事務所依土地使用現況將土地分割為八筆,變更地目為雜、建、旱、林地,陳清流不知土地被分割,只登記其中一筆,其他七筆變無主地,縣府代管卅年後收歸國有。 陳清流登記的唯一一筆土地於一九五七年被徵收,陳家子孫於二○一二年依離島建設條例規定,要求金門縣政府歸還七筆土地。縣府地政局審查後指出,經查地籍圖,陳清流被徵收的土地與這七筆無主地不是同一筆土地,兩者無關,且陳家提出一九五○年土地申請登記費收據,僅有案由「不動產登記」沒有土地資料,駁回請求,陳家提訴願又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訊曾在長蘭農場工作的陳春木作證,第五軍占用長蘭農場大部分土地蓋軍營,拉起鐵絲網圍牆並派兵站崗,陳清流即無法進入自己的農場;陳清流曾向金門縣府陳情其農場遭占用未獲補償,金門縣府及福建省府都回函證明陳的土地確實遭軍方占用。 最重要證據是,陳清流於一九五七年辦理土地總登記時,雖只指認其中一筆地號是他的土地,但土地界址明確寫出東至某地號、西至某號,南和北分別到圍牆。法院比對地藉圖,認定就是原來的長蘭農場範圍,昨天判決縣府歸還七筆土地給陳清流子孫。本案可上訴。 來自: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021864.shtml ================================ 人家好好的農場幹嘛要弄軍營?而且你軍方本來就要經過對方同意才能改成蓋軍營,當時根本就不需要農場這地拿來蓋軍營,其他地不能蓋嗎?我是知道有些軍營是用墓地拿來蓋那還沒有話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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