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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07:55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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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士官蔡學良命案 二審逆轉.空軍判賠
2008年、空軍士官--蔡學良,在靶場上、中彈身亡。當時軍方以自殺結案,不過家屬質疑死因,因此打官司、要求國防部國賠。而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家屬敗訴,不過在經過上訴之後,高等法院今天逆轉判決,改判空軍司令部,要賠償家屬148萬元,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聲聲感謝,他是空軍士官蔡學良的母親。7年前,蔡學良在靶場中彈身亡,當時軍方以自殺結案,但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因此打官司要求國賠。台北地院5年前判決敗訴,家屬不服,經過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空軍司令部必須賠償148萬元。 ==蔡學良母親 尤瑞敏== 就是要真相 才能夠對社會交代的清楚 (沒有真相 就是沒原諒) 沒有真相 就絕對沒有原諒 當初求償500萬,現在判賠148萬,蔡媽媽表示無法接受,因為兒子生命無價,之所以求償500萬,是因為這是他所能負擔的裁判費價錢。如果真要求償,會求償1000萬,並把這些錢用來協助軍冤案的相關機構,減少相關事情發生。至於後續會不會再上訴,律師團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討論。 ==律師 陳承勤== 從蔡學良槍傷型態的一個特徵 然後從蔡學良 槍傷射出口的大小(等) 就可以知道 蔡學良的槍傷 並不是T65K2步槍所造成的 到底是意外 甚至有沒有可能是他殺 我覺得這個是國防部 這個對軍人 有法定照顧義務的單位 他應該要去釐清 ==聲音來源: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 張哲平== 如果判決直接說 我們不能上訴的話 那我們當然尊重司法 那我們就不會再上訴 整起案件目前勝訴部分,是民事國家賠償,至於刑事訴訟,還在進行中,家屬希望台東地檢署,能重新審視、追查真相,還給蔡學良一個公道。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95003 以現代法醫鑑定科技, 本來是件簡單的案例 但人性的醜陋卻能搞得一團複雜 以槍傷就能輕易辨別, 但軍中上下一團和諧就能和諧掉了 從以後的洪仲秋案與現在的貴婦觀光洩密案, 就知早就腐爛到根了 主持正義公道有那麼困難嗎??? 第一個被放出來死囚, 經歷七十幾個法官無人敢放生 因為判不一樣就得罪前面的法官, 這是我們司法人員的思維, 多可笑呀!!! 面對生死的判決, 他們想到的居然只是學長, 卻忘了司法的尊嚴與公正 證據不足與罔顧對嫌疑人有力的證據, 這在蘇建和案也一樣出現 司法的黑暗與無能, 這才真的讓人痛心疾首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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