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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11-28, 08:26 AM   #1
lutunhsiang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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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賣工業石膏做豆花 也無罪

【孫友廉、游仁汶、沈能元╱連線報導】新北市永昌石膏化工公司及負責人周德永(75歲),去年被控以工業用、含重金屬的無水石膏(硫酸鈣)包裝成食用二水石膏,賣給下游業者當豆花原料,毒害消費者,但新北地院認為,永昌賣的無水石膏中,鉛等重金屬含量符合食品添加物標準,國際也允許食用,昨判周德永無罪。
判決指出,衛福部食藥署原只將二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但今年6月,已比照美國、歐盟及紐澳,將食品級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且經檢測及標準檢驗局退休技士李政達證詞,永昌的無水石膏是由天然含水石膏礦煅燒而成,並非用煤或燃料油加熱去水的工業級建材。


檢看判決「震驚」
法官認為「食用級」無水石膏,售價甚至比二水石膏高,永昌無水石膏雖檢驗有鉛、汞等重金屬,但含量均符合食品添加物標準,至於永昌在無水石膏包裝外標示為二水石膏,是否應依違反《食安法》處罰鍰或歇業、停業等行政罰,應另由主管機關處置。
周德永昨透過律師說:「感謝司法。」另外,本案起訴檢察官黃孟珊日前在臉書發文,指立委段宜康在案件偵辦時奔走,將工業用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她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說:「真的假的?太shock!(震驚)」段則已在日前控黃加重誹謗等罪,昨僅說:「希望司法勿枉勿縱。」

無水石膏變合法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說,無水石膏與二水石膏,差別在含水多寡,均為使豆花凝固,因之前沒業者申請將無水石膏列為食品添加物,而被視為違法,去年業者申請後,經專家審查、參考各國標準,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與段宜康無關。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84%A1%E7%B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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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台灣未來很高的機率會變成:有錢法官判無罪;沒錢法官判有罪,有錢在怎麼重的刑責都

沒事;沒錢就算很輕的刑責都可以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別懷疑這就是我們現在法律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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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11-28, 11:57 A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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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在玩的~~

有錢可以判生是因為可以找到很會找法律漏洞知法玩法高手級的律師,如果你像這案子
有一個很夠力的門神當然也會無事....

沒錢當然就判死啦,因為你只請的到很蠢很憨慢的老實律師,加上你沒辦法黑龍轉桌~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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