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桃園楊梅分局警員葉驥,去年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因對方企圖倒車逃逸,他持槍朝其腿部開了3槍,羅負傷逃逸後因傷重死亡。最高法院認為,葉男當時站在車門旁,沒有遭撞倒之虞,卻用槍連續射擊致羅男死亡,今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18萬元確定。
這起爭議的案件,桃園地檢署將葉驥遭起訴後,讓葉的許多同事忿忿不平,他們認為,當時歹徒做出危及員警生命安全的倒車行為,葉男只是出於防衛開槍,卻被檢方起訴,實在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 以上來自: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8002546-260402 ================================== 那以後警察乾脆就學保全人員只有配備警棍與哨子就好,只是我覺得如果今天連警察拘捕 犯人導致犯人死亡都會被判刑的話,那之後警察幹嘛去抓犯人與抓交通違規的,就只當交 通警察去指揮交通就好了 此帖於 2015-12-28 05:25 PM 被 lutunhsiang 編輯. |
![]() |
送花文章: 56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