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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04:48 A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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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肯亞警方 無禮驅趕我代表
肯亞法院日前宣判涉電信詐騙案的5名台灣人無罪,須「遣返回台灣」,但5人目前遭肯亞警方拘留於警局。昨天我駐南非代表陳忠前往現場處理,截至今天凌晨,肯亞警方已在進行遣送中國大陸的工作,陳忠大使拿法庭判決書趕赴機場阻止,一切情況和今年4月份遣送中國大陸一樣,情況相當不樂觀。
僵局 肯亞院警不同調 陳忠表示,各方迄今仍僵持不下,只是,肯亞警方見到他時,聊沒幾句轉頭就走,明顯感受到對方不想理會我方,猜測在政治與法律之間做抉擇。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肯亞電信詐騙案,肯亞有屬地的優先管轄權,我方(中華民國)對於我國國民有屬人原則的管轄權,依照這個原則,任何國民在海外犯罪,理應押解回台,在我國受審。何況肯亞法院已宣判我國國人無罪,於法於理,幾位國人應得儘速獲釋回台,目前已請外交部等單位確實掌握,全力維護我國人權益。 陳忠表示,肯亞警方確實鐵了心要配合中國大陸,完全無視肯亞高等法庭判決,態度粗暴也不是第一次;就像今年4月時,肯亞警方也以同樣模式,把台灣人羈押滯留後,配合陸方遣送中國大陸,過程相當粗魯,肯亞基層員警甚至出手推擠他。 陳忠說,他曾告訴肯亞相關人士,在一般法治國家,不容許任何高層推翻法院決定,就算是總統都要遵守。不過他也指出,雖然已把話講明,但肯亞仍在考慮,還是有可能政治凌駕法律。 搶人 大陸下足功夫 陳忠坦言,大陸從上至下都用了很大功夫,原本有風聲在台灣時間昨天早上7時30分要將所有人遣送到大陸,但肯亞高層還在研議所以並未採取行動。他也見到肯亞警方人士,聊不到幾句對方馬上掉頭就走,感受到肯亞警方並不想理會我方。 但陳忠強調,此次法院判決明確寫明要歸還護照,並將A36到A40的被告遣返回台灣,肯亞警方沒辦法打馬虎眼。 趕赴機場 作最後努力 外交部亞非司司長陳俊賢表示,陳忠與警務祕書到警局交涉卻被警方趕走,兩人仍守在警局外,做長期抗戰的準備。已要求陳忠留在肯亞直到事情告一段落,而南非代表處則由公使代理。 行政院長林全則表示,此事可能涉及兩岸一些問題,但政府有義務和責任把他們引渡回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7000311-260106 等哪天大陸詐騙集團在海外詐騙我國人民錢財時 然後我們再眼睜睜看大陸騙徒被遣送回大陸 最後判無被害人無法起訴以無罪釋放 我們會歡呼中國太棒了嗎??? 哪個國家的罪犯就該遣送回哪個國家來鼓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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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09:44 AM | #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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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國際現實ㄚ,中國大陸在非洲地區耕耘很久,他們那些國家不可能因為台灣人
去跟大陸翻臉的啦,你台灣給的利益沒有中國大.............. 這種跨國跨境犯罪型態其實也算是一種法律漏洞~~~ 我國人在海外他國設立犯罪據點詐騙第三國國民,遭查獲後發現犯罪所在當地國並無受害人 ,於是就判犯嫌無罪(就對當地國而言)。可真正被害人是第三國國民ㄚ,遣送去第三國受審 很合理.................. 因為台灣司法有漏洞,使得犯嫌回國後可能因為"國內沒有被害人"而獲無罪或減其刑的 結果.. 如果要這樣玩對岸也可以ㄚ,比方說對岸犯罪集團於第三國綁架台商,對犯罪所在地國 家而言他們沒有被害人(綁架對像是外國人~外國人綁架外國人),抓到後無罪犯嫌遣返 中國。中國法律說"我國沒有被害人"~故無罪開釋~~~~~~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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