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8-12-27, 02:29 PM   #1
mini
管理版主
 
mini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4144
在線等級: 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72小時 | 升級還需:12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3348
精華: 0
現金: 26462 金幣
資產: 3024342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貪汙4年半將入監 高志鵬:民進黨敗戰 必有戰俘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高確定依貪汙罪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必須入監。高志鵬今宣布即日起辭立委、退黨、辭中常委,避免對民進黨造成影響,但會採取一切能爭取清白的途徑,包括非常上訴、再審都會提,並表示「民進黨敗戰,必有戰俘」。

高志鵬今天上午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整件事情如一場鬧劇,任何人憑一般經驗法則,就可以看出此事件純為「助理隻手遮天向陳情人索賄」的行為,與他無關,但經由司法審判後,卻獲貪污罪定讞的結果。

高志鵬說,11月24日民進黨在九合一大選打了一場敗戰,「打敗仗就會有戰犯,就會有人得當戰俘」;他說,為了三重民眾權益、早日選出新的好立委,也為了不拖累民主進步黨,即日起辭去立委與民進黨中常委職務。

高志鵬說,從頭到尾和對方沒認識、沒見面、沒談過,對於該陳情案,只是依一般辦理方式,並無積極向官員施壓、遊說、關說,甚至表示「依法辦事,依法解決」。高志鵬說,法院究竟是依據什麼,確認定他是在明知違背法令的情況下去幫廠商陳情。

高志鵬指出,若他要助理向廠商收取期約報酬200萬元,為何助理收了錢後,不立即將賄款交給他,而是等到選舉期間需要籌措選舉經費時,該助理才以「政治獻金」名義將其中50萬元交給辦公室會計人員。

高志鵬最後說,法律的世界應該只有黑白不應該有藍綠,也希望立委們往後要慎選助理。此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陳曼麗、施義芳、林靜儀、劉櫂豪、吳琪銘、葉宜津、蔡易餘、蔡適應、黃秀芳、鄭寶清、邱議瑩、許智傑、楊曜、余宛如等人到場聲援。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60624

====================

講那甚麼P話~

法院不是自家開的嗎? 所以才扯是選輸的關係~ (總不好繼續說是 法院是K黨開的...)
(意指,2020再選輸會有更大咖的被關,信徒們一定要含淚投票)

不然不是有兩個擅長翻案的監委嗎?
趕快去陳情,不然可以比照喬王TEL干預司法
如果等另一個輸上任院長後,兩輸合力
外加叫法務部令檢查總長非常上訴去...
危機就是轉機
這個黨最會賣弄悲情,不要小看~


綠委高志鵬貪汙判4年半定讞 啟動防逃機制
文中提到
高志鵬參加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黨內初選急需現金,姚以「南投阿德」名義將50萬元交給另名國會助理,事後告知...

不分區立委也要花錢
這個黨連內部選舉也在搞買票?!~
mini 目前線上  
送花文章: 2013, 收花文章: 8004 篇, 收花: 26808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18-12-27, 07:28 PM   #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369705
在線等級: 級別:39 | 在線時長:1744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39 | 在線時長:1744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39 | 在線時長:1744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39 | 在線時長:1744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
註冊日期: 2015-07-21
文章: 3565
精華: 0
現金: 19225 金幣
資產: 76985 金幣
預設

不知為何....我有點同情他

助理收二百萬,暗槓了150萬只交給老闆50萬

50萬就要坐牢付出如此大的代價

高委員的前老闆,人家海角七億看不到的還不知有多少?

意思關個幾年...然後漏一下尿,抖一下手就放出來


坦白說,少來了....稍有常識都知,不管民代或官員,哪會自己去收錢,都是找白手套

出了事就裝不知情

問題是...有沒有去關說國有財產局?答案是有

另一關鍵是,關說有沒有成功?答案是有

這案原先國有財產局是不肯租給財團,若不是有民代介入,怎會無故改變主意?

本來二審想放他一馬,說立委沒有實質影響力

以結果論,錢收了沒錯罷,財團要租的地也租到了,對價關係也成立,這樣都可以抵賴?

我想很多民代都幹這種事,習慣成自然...做選民服務嘛! 關說成功後,用政治獻金作酬謝

沒想到會被逮個正著

高委員喊冤說,以後請助理要謹慎,否則助理自己幹壞事,為了脫罪轉做污點證人會害死老闆

不是這樣的,是識人不明,誰叫你沒先講好"安家費",出了事記得一力承擔,老闆自有安排

沒有更高的回報誰會為了區區一百五十萬坐牢?
cloudchin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0, 收花文章: 2154 篇, 收花: 7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cloudchine 送花的會員:
a471 (2018-12-2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23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