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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4, 04:21 PM   #1
cloud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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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個人評論 - 不好意思 我又來了......

這次比較嚴肅一點

把報導貼出來,證明並沒有半點造謠的成份

引用:
武漢肺炎》吃退燒藥返台不罰!陳時中:我們只罰不實通報的人
2020年3月23日
https://tw.news.yahoo.com/%E6%AD%A6%...070928105.html
不把內容貼出來,有興趣自己看罷

他的意思是,吃退燒藥上機返台,只要回來時誠實通報自己有吃過藥就不罰

不誠實才會罰

問題是,吃了藥上機,空服員把第一關量體溫時無法得知

全機人豈不是要跟一個可能感染的人同機?

而且,航空公司量到發燒,為了全機人的安全,有權不讓乘客上機的

為了要搭上航班才會吃退燒藥,不讓空服員量出來,明顯就已經不誠實

如果時鐘這次是對的

請看一個月前政府又是怎麼說的?


引用:
武漢肺炎 發燒吃退燒藥混入境 內政部:涉偽造文書將嚴懲
2020/2/5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下午於記者會上宣佈,中國全境列為紅色警示區,港澳則列為黃色警示區,並對有中港澳旅遊史之民眾祭出更嚴格的入境及防疫規範,有民眾擔憂有人吃退燒藥掩蓋發燒情形入境的情形,恐造成防疫漏洞,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回應,明知有發燒卻吃藥掩蓋病徵,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健康聲明也涉及偽造文書,將依法嚴懲。

內政部長徐國勇於記者會表示,民眾若上飛機之前發現有發燒情形,卻吃退燒藥規避,就有不實的疑慮,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傳染病防治法》,此一情形也會讓健康聲明有偽造文書之嫌,將依法嚴懲,徐國勇呼籲,有發燒就要讓病徵呈現出來,這是自助助人,也是自律律人。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B2/ar-BBZFqjm

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大的差異?

一個月前疫區回來的就只有"中港澳"三地

如今回來的主要是歐美

是否從歐美回來吃退燒藥就沒關係,有通報就好

如果是從阿共地區回來,先吃退燒藥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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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4, 08:36 P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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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理法來論 姑婆勇 是錯的
首先 人發燒不舒服 當然可以先自行服藥
接著 偽造文書 是你在填表時的表白
如果問的是
你有發燒嗎? 吃了藥且"退燒"後,當然填"沒有"是正當的
如果問
你有服用退燒藥嗎? 你"有"卻答"沒有"這就有待商榷(某種程度上的確是以構成偽造文書)

其實現在的(世界)政府作為 因應這起疫情
有很多法律正當性的問題
在大多數民權法學上
政府要裁罰人民要以最低侵害性為原則,並且有救濟管道
所以被說違反居家XX而被處罰
其實真要上訴到法庭也不一定是罰定了
因為
政府既然可用檢疫方式判斷你有無染疫(且檢疫能量夠)
而不作為(直接叫你居家XX,就是挑戰憲法自由)
我當然可以主張 我沒病而情有可原 希望撤銷裁罰
所以老蔡頭不願發起 中華民國版的非常命令
想用 疾管法 挑戰高位法律並擴大解釋
是絕對有問題的
(不過讓人想起香港的反蒙面法當初就是以非常命令形式而為,但最後被法庭退件,所以就算在位者也不是想怎樣司法就須一定買單)

今天有則新聞新增的20例有兩位被蝕中說突破檢疫
就是為了為未來的 為何政府不樸檢 預作證明
不過這是個雙面刃
問題點就是
如果說檢驗有偽陰的機率 (所以不願普檢)
那請問病好了又是怎麼判斷的?
不就是出院前再給你檢驗嗎?
如果不信任檢驗又何來病好?

此帖於 2020-03-24 10:10 P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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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4, 09:32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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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退燒藥上機,法令上能不能罰,當然有爭議

世界各國機場防疫管制嚴謹不一

假設有人在國外回台灣,該國機場有量體溫管制

吃下退燒藥,先過第一關

第二關就是搭飛機

實務上應該誠實告知航空公司,由他們評估要不要給上機或是做位置適當安排

不只有回到台灣入境時才告知吃下退燒藥

如果確診,會害同班機的人及機組員隔離,飛機要消毒

請問航空公司能否要求民事賠償所有損失?


所以要誠實,就應該在起程的地點就要誠實告知

不過.....人之常情,要逃難回來,誰會管哪麼多

只是入境後才通告,之後確診,害到的人比較少而已


話說 姑婆勇是內政部長,又是律師出身, M大敢說他是錯的?

大家要聽時鐘的?還是聽內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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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4, 10:06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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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啊~
就是一種 "專門選擇說對自己有利的話" 的人

所以姑婆要嚇一般不懂法學的人
好方便自己政權行事
當然會那樣說喔~

自認是刁民一族
所以原則上是兩邊都想吐槽
但對檢驗能量夠卻不普檢一直覺的說不過去
所以在情理法過濾後選擇集中吐槽姑婆

這裡有個新聞
治療新冠病毒多副作用 專家指免疫功能或難以恢復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81%A2%E5%BE%A9

提到為何 "很多病人在出院的時候病毒「復陽」的情況"
提到出院時還是用 "咽拭紙檢測"
既然 文中看似咽拭紙檢測 還是可靠的 (因為病毒死了就是驗出陰性)
(偽陰是採檢人的手法為大)

那用普檢理論上還是可取代 驗也不驗就居家XX 的才對
不然就採半自費(三檢政府與返國者拆帳)

=============
逆時鐘? 如果他是個死沉沉的數字式數位時鐘
就沒有順時逆時的問題
老神在在的他...不就是個數字式數位時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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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4, 10:24 PM   #5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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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ini 查看文章
律師啊~
就是一種 "專門選擇說對自己有利的話" 的人

所以姑婆要嚇一般不懂法學的人
好方便自己政權行事
當然會那樣說喔~

自認是刁民一族
所以原則上是兩邊都想吐槽
但對檢驗能量夠卻不普檢一直覺的說不過去
所以在情理法過濾後選擇集中吐槽姑婆

這裡有個新聞
治療新冠病毒多副作用 專家指免疫功能或難以恢復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81%A2%E5%BE%A9

提到為何 "很多病人在出院的時候病毒「復陽」的情況"
提到出院時還是用 "咽拭紙檢測"
既然 文中看似咽拭紙檢測 還是可靠的 (因為病毒死了就是驗出陰性)
(偽陰是採檢人的手法為大)

那用普檢理論上還是可取代 驗也不驗就居家XX 的才對
不然就採半自費(三檢政府與返國者拆帳)

=============
逆時鐘? 如果他是個死沉沉的數字式數位時鐘
就沒有順時逆時的問題
老神在在的他...不就是個數字式數位時鐘嗎?
沒辦法啦

817時代來臨

他們的官出來講話,誰說都對

我不敢做刁民免得被法辦

一聽到大官說你違反了一堆法,小民就馬上腿軟

其實重點在於,前後兩套標準

這次從歐美回來的有不少是"自己人"的小孩?

放寬一點,免得麻煩


另外,提到如何治療

大陸已經有疫苗開始進行人體試驗

他們人口多,真的有死士願意接受試驗

哪個接受人體試驗的年輕人說,注射疫苗後,身體的反應很"痛苦"

雖然疫苗是已死或減弱後的病毒

不過,似乎在人體身上的反應很激烈

如果給老人使用,會否連疫苗都受不了?

此帖於 2020-03-25 10:38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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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前吃退燒藥退燒危害的是該班機上的全體乘客與空勤組員,入國門沒

老實告知檢疫人員說上飛機前身體不適有吃退燒藥,危害的是國人健康安

全。............一整個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概念

如果已經發燒不吃藥那就根本上不了飛機.................


讓我想起小學的作文題目~~~假如我是....

史萊姆唬爛科技大學附設國民小學 3年A班 A大大

假如我是阿中部長

我就會在歐美疫情大爆發之前通令各駐外館開始在當地儲備口罩,國內除了

生產國內所需口罩外,也想辦法供應駐外使館些許口罩儲備因應。

當歐美疫情案例開始發生大量成長時,通令該國僑民、留學生可以跟外館聯繫

取得口罩以做準備。留學生要準備好撤離該國的所有準備,一旦下令撤離要能

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打包行李、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準備及能力......

海外留學生應以國籍航空、外籍航空用整架包機的方式集體帶回,在登機前做

好初步的檢疫流程(口頭問診、量體溫、穿防護),登機後回國時統一帶去大型

檢疫隔離中心做14天隔離檢疫。14天後確認身體無恙才准回家.....

費用問題不管是飛機、檢疫國家出或者一人一半都可以討論,甚至飛機自己出

檢疫伙食自己出都可以討論.....



有系統有計畫性的掌握歐美各國留學生、僑民欲回國人數,然後一批一批撤回

來台灣安置檢疫~~~~避免因為這些人有漏網之魚成為社區感染的破口

治療感染者成本大?~~~~~還是做這些細節功夫的成本大?

非本國籍航空組員到台灣我們可以善意讓他們滯留台灣一定時間、飛機幫他們

消毒處置照顧保養....重點是還付你錢喔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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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3-25, 12:23 PM   #7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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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讓人想起香港的反蒙面法當初就是以非常命令形式而為,但最後被法庭退件,所以就算在位者也不是想怎樣司法就須一定買單)
m大提到香港

禁蒙面法,是香港特首想要繞過立法會,用緊急法來處理

之後反對派人士向法院提申訴,被法庭判禁蒙面法無效,認定違反緊急法令的精神

在台灣的媒體報導這則新聞,輕輕帶過

其中的意義是什麼?不就證明香港的司法仍然高度獨立

連這麼簡單的法令,特首都會弄到如此落漆,不就證實一國兩制並沒有失敗

當時送中條例,香港政府說最終裁決權是在法院,不是行政部門說了算

香港反對派說信不過法院

這不就像台灣的政治,法院變成政治操作的工具,我有利就說司法還我清白

對我不利就政治迫害,政治黑手伸進司法

香港特首應該很羨慕女王,她想要通過的法案,沒有過不了的

如果在野認為有違憲之疑慮,去聲請大法官釋憲

抱歉,從不當黨產行政是否逾權到軍公教年改,改到退休人士,是否違背了信賴原則

大法官都打回票

當位階最高的裁判站在哪一方,不就是現今的官員說了算,解釋權在他們手上,說什麼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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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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