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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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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問一下大家~ 
		
		
		
	如果你跟房東租房子.租攤子做生意, 那附近的客人很多,而且房東的水電.裝潢都弄的不錯! 一開始房東只跟你收微薄的租金, 後來房東發現你的生意越來越好了! 於是房東提出~ [以後不跟你收租金了] 房東說 : [我提供你這麼好的場地,你才有今天的生意] [以後你的營業額賺多少~我就依你賺來的錢収取%數] [我並不想出錢加入你的生意,或和你合夥~我房子租你就要跟你分享你生意的淨利] [不喜歡我的做風嗎?~~那你可以搬出去!] 請問各位? 房東是不是非常的惡劣? 房東這樣做是否違法?  | 
		
		
		
				__________________![]() 我可以買一送一嗎?....by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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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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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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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說: 
		
		
		
	這是我創造的商店區,我現在起不收你房租......但是: [你開麵店~賣一碗麵$30~~我就要收$1 塊錢當回扣!] [你開服裝店~賣一件衣服$300~~我就要收$10 塊錢當回扣!] [你開銀樓~賣一條黃金$7000~~我就要收$300 塊錢當回扣!] [你的成本,你自己去負擔~我出房子的人,就有權力吸收你的利潤!] 你一天有300個客人, 賣出八萬塊商品~~扣掉人事.水電.成本, 淨收才$3000 但房東確要收你八萬塊的%數...房東賺$2400 所以你今天變成只賺$600 房東什麼都不用管~ 你生意自己去炒熱.自己去維持 他只是出一間房子,確對你進行嚴重的剝削? 確要跟你分紅利? 各位 房東這樣是對的嗎? 這樣是合法的嗎? 就算有契約~~這樣的契約是否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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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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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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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貓大所描述的.. 
		
		
		
	房東眼紅別人生意好.. 有可能要收回..改為自己人去經營吧.. 偶有遇到.. 因承租者生意太好.. 而遭房東眼紅.. 最後變相漲房租為由,承租者考量負擔後..選擇離開.. 後來原地方就開了另一家..和原來的店面賣的東西一樣的店面.. 十之八九.. 是房東的親人開的... 這招叫 投石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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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 微風輕狂 個人創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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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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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調管理員 
			![]()  | 
	
	
	
		
		
			
			 違憲??? 
		
		
		
	租賃算是民法的一部份,憲法是管國家大事,和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和立委等的 詳細的民法租賃注意事項 http://www.soldier.usc.edu.tw/house/...B%E9%A0%8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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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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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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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個房東對每一個房客都是如此~ 而且他並沒有打算將房子收回, 他租給下一個房客依然是用這一套抽%的方式! 沒辦法~~他的地點好!裝潢好! 這一切都是當初房客們當初幫他炒起來的~ 所以他的地段才有今天如此熱鬧! 今天他的地段有價值了~ 轉而回頭剝削他的所有客人? 引用: 
	
 我弄錯了~~ 不過.....其實我......有點把大家搞錯方向了....我想表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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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花文章: 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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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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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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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每次都要加租....最後...老子不開了總可以了吧... 現在...當小弟端茶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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