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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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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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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稅法,用法律來顯示出制度的重要性,我們都知道惡法亦法,沒有能力推翻就只好乖乖的遵守! 當初刑法100條被說成是萬惡的,還不是走體制外的抗議路線才廢除的......... 客觀的看? 板大真有客觀在看嗎? 章點制度需又對的人制定,對的人去執行,改革更需要對的領導人來領導,錯誤的政策比貪污要來的可怕,這些錯誤的政策是誰定的? scotty若還是堅持您自己的看法那誰都沒話講,我只能說靜坐也是體制內的也是依循法律的,除了憲法的保障外還遵循著集會遊行法,相較,相比,是人民不守法?還是當政者不守法?您自己去比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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