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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9-22, 09:50 AM   #6 (permalink)
虛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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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陳瑞仁再度羈押 趙建明
之外 連 吳淑貞 都被羈押了
阿標發表聲明搞
其中內容要是有一段這麼說
今天阿扁要是向全國人民道歉
阿真有可能涉入刑事案件
以及多項委造文書之罪責
阿扁希望司法體系該怎麼辦借怎麼辦
要是真有不幸
阿扁也會大義滅親.........

--------...
實在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啥?你要挺扁?挺貪腐?
還是另有目的?
你要發這則討論串也要先有法律常識,ok?
首先,你說吳淑珍被羈押?偵查階段都沒被羈押了,起訴階段更不能被羈押啦!
再來,經過了三次羈押抗告,同前,不可能在度羈押趙建銘了!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貪污罪是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是圖利罪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目前現況吳淑珍不可能涉及偽照文書罪,而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的話最輕本刑也是七年,怎麼會判五年?
更好笑的是判緩刑三年七個月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九 章 緩刑
第 74 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就算是判五年徒刑又怎會緩刑??
亂掰也要掰點像樣的啦!
難怪大家看不懂你在說啥.............................................
還有不要用顏色看人,我們不看顏色,不看族群,不分政黨,我們反對的是貪腐,反對的是一再說謊的總統,當然您要挺貪腐,要挺扁那是你個人的自由,但還是勸你不要用顏色來區分倒扁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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