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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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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幸因他們
疲勞轟炸 精神虐待 人情壓力 或是金錢誘惑 ![]() 而悔不當初 此時當然希望錢能要回來 這時請你冷靜三思ㄧ下(你叫我怎麼冷靜 )回想一下當初怎麼購買加入的 通常在會場中 有你認識的"引薦人" 有"引薦人"認識的好友 在過程中協助完成交易(好心到"借錢"都沒問題) 在這稱呼為"付款人" 還有負責交易完成&商品賣出的"公司人" 如果你想退會&退貨這3人都很重要,也不能搞混 但是處理先後程序為 (1)到郵局寄出"存證信函"給公司人(稍後提內容&寫法),避免對方使用假退款動作,真拖時間戰術!! (2)如果你是由他人先行墊款 看發票或是契約上頭的"付款人"是誰(不能只找"引薦人",他只能證明錢他有經手) 想辦法使"付款人"提供你有把錢拿給他繳費證明 (避免日後他回應說,這筆錢是他繳的,你沒付錢 )(3)找公司人協調談判,請他退款!! 此帖於 2007-04-29 11:36 AM 被 yayay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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