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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辦法接受您所說的全面撲殺 這明明是人類的錯 為什麼您認為寵物是無辜的卻要把牠們的生存權益給抹殺呢? 霜不懂 難到國外在施行的目前國外的TNR-trap(捕捉)、neuter(結紮)、release(放養) 這比全面撲殺還人道許多吧!! 至少我們這些人類還能為那些"沒良心者"做些彌補 您知道嗎? 很多疾病不是人畜共通的 不要因為牠們是流浪狗就認為牠們會帶來許多會傳染給人類的疾病 其實流浪的狗的生命少的可憐 有人飼養有人疼樣的寵物們以貓狗來說可以活12年以上 但流浪狗的生命平均只有兩三年 我們能做的就是幫助結育 減少第二代流浪狗 還有第一點 您不開放寵物買賣合法 那勢必有許多地下化 不如合法話規訂要夠買寵物的人們去簽署簽約再登記與追蹤 這更可以防止一些"一開始只是一頭熱的"人們將來會丟棄寵物的想法與考量阿!!! 大大事情有一體兩面的 我們常說要以德服人 雖然霜也贊成合理的"安樂死" 但那些是有些沒辦法生存(病重或殘廢到影響生存)的流浪狗與貓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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