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本來本人向來都不做第三次回覆的說
但還是寫一下
沒有交集 大家也都是成年人
講再多也沒什麼實質意義
你我也都不可能因此說服對方 (如果是要說服第三人那你可以繼續...)
我不是你 你不是我
世界永遠有正反兩面的立場
本來是以中間角色來發表自己感受
到頭來非得選邊站...
台灣司法本來就有問題
個人向來就支持 法案不該全由法官作定奪 (陪審制度)
但也難保人權團體比較有閒
會不會霸佔陪審員缺
人權團體會關心被害者 ??
我看是說服被害者吧 (不要講的這麼好聽)
他們行事不也是 成見已定 為多嗎?
再講一次
個人從沒說過 "贊成他們最後被處死"
只因
.此篇前後兩版友是以 " 蘇建和 為無辜成分大"
.圍繞 "法官定案依據在 不當自白 為證據" 上
所以個人跳脫這個思維
就被說冷漠... (個人可沒有在電視前鼓掌或叫罵...難不成要我一起罵法官)
第二篇個人之所以回覆是因為
你可以對個人 論字論行 貼標籤 我也可以(所以就示範給你看)
至於Y大對個人的意見 個人就無暇回覆了~ 抱歉
希望兩位大人
不要再以個人字裡行間為主題 (不要想太多)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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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生性好辯,認為經過理性的辯論越多人會越增進智慧,因此,只要有人提出不同及有建設性的觀點,要回覆多少次,我是非常樂意
這個討論區,從來沒有誰要想去說服誰?
大家有不同意見交流是很正常
辯論是各自提出不同論點,是否言之有物?
版主的回覆,我完全沒法認同,甚至有點生氣是基於閣下:
"如果那群只關心犯人 不關心受害者的
人權團體
不去過份消費這件案子"
當一群人為了"三個人的生命權益"在努力時,我沒法相信有人會說出這樣的話?
剛看新聞李昌鈺對案情很感慨說了句話~大慨是"如果他們有行兇,也是罪有應得,如果他們沒有做,卻被判死刑..."
人權團體去說服受害家屬,並不是要他們相信只有一人犯案,我把話再說清楚一點,他們目的是希望家屬能接受'有可能只有一人犯案",而蘇建和等人不一定是他們心裡認定的共犯,可能閣下並不了解,家屬對蘇建和三人恨之入骨,遲遲沒執行死刑,令他們內心從憤恨到現在的麻木,難道想去化解受害家屬心中的恨也不算是一種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