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Dingding
關於這個案子....我只想說
如果我是蘇等三人,我會只求速死
什麼清白,那是騙人的
清白能吃嗎?浪費了十六年的光陰,為了清白?
他朝求的清白以後呢?我有工作嗎?我進入社會有競爭力嗎?
政府要怎麼補償我?國賠?國賠能讓我吃多久?
這可能是冤獄,也可能不是冤獄
但司法這樣搞,一下子死罪,一下子無罪,一下子又死罪...哪個人受的了?
就算是真的有罪之人被這樣搞,我看這被子也毀了。
我常在想,我今年二十五歲,享受的不少自由的生活
花花綠綠的世界,說不上錦衣玉食,但我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我可以上網打電動,可以到史萊姆論壇來聊聊天,還可以看東看西
我常常惋惜自己身材不好,而且一拖好多年未曾好轉
把「人生最美好」的時段(也可以說最有本錢展示自己的時段)給白白糟蹋掉
那蘇等三人呢?他們的青春就在監獄裡,不知道明天能不能平反
每天吃沒得挑選的飯菜,穿一樣的衣服,作息一成不變,也許還要獄中勞動
大家因為總統大選,本省外省,台灣中國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他們可能正在與世隔絕,什麼意見也不能表達,也不能投票...
再送進去關吧~~也許八十歲的時候,司法證明他們的清白了
然後呢?離開監獄,舉目悽涼,可能這輩子連個女朋友都沒有過,親人為了營救,四處奔波弄得家破人亡
我相信他們會寧可選擇「冤枉的死」,而不要「清白的活」
印象中我大一那年上憲法課的時候,老師也提起過這個案子
之所以會提這個案子,是因為當時蘇的父親為了他四處奔波而過世,他連送老父一程的機會也沒有
這樣的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
而前兩頁,居然為了人權不人權的問題在筆戰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
我想每個人看法不同吧,如果是我,我會選擇清白的活,拼死都要為自己平反,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沒錯,司法的訴訟過程很痛苦,是種折磨,但是那種折磨那種痛苦絕對比不上一輩子被冤枉,家人一輩子都抬不起頭還要苦......
如我我求速死了,我一了百了,但讓活著的親屬痛苦,那我不願意.........
相反的,案子若是我做的,那我會求速死,案情交代清楚後請求速死,不論死與不死都已經使親人蒙羞了,死了是給受害者家屬交代,此生無法贖罪,只有來生再報..........
塵世間的生活不過是過眼雲煙,雖享受著自由,確也裹著痛苦,要煩惱的事情何其多?感情,生活,經濟,人際關係等等,但不論如何人要活的清清白白,被冤枉了除了自己痛苦,還可能禍及子孫,為了自己的清白受點苦又算的了什麼呢?
人權?不過是彰顯做人的權利,過與不及都是不對的,人權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但某些團體卻無限上綱,這也是我不能認同的!
如果能犧牲少數人的人權造福大多數人的人權,那才是大愛,社會也才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