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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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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當然是說鬼話
事實上謝長廷總是說部分事實而已 如同綠卡,他就說部分事實,用部分事實去衍生出更多的東西,而一般對綠卡沒有知識的小民就順著他的邏輯下去了 我大致上可以了解謝長廷的意思 他說的是一般性的台灣人對美國人的概念 也就是「如果你侵入我的領域,我是可以拿槍把你打死而合法的」 姑且不論這個概念是否是美國的真實情況,但這樣的概念是對美國不熟的台灣人共有的一種印象,謝長廷他當然不會告訴你,我可以把你射殺的前題是你到我的屋子裡來是不是帶武器啦...是不是危害到我啦....他不會告訴民眾這個,自然是要以假亂真,營照戲劇張力 而事實上還原維新館事件,四位立委還很客氣的請大樓的管理員幫忙開門讓他們可以順利檢查,更重要的是當時他們並沒有侵入屬於民進黨的私人領域。那層樓也許是謝長廷的辦公室,但畢竟他們還在外面的走廊而已,何來「侵門踏戶」之說? 我相信如果在美國,我經過你家門口,你是沒有權利拿槍打死我的 但謝長廷並沒有說出真相,而只是緊扣著「四個立委到了維新館」的事實去製造新聞罷了 |
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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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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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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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多少獨裁者操弄人民於股掌之間,用的就是這種愚民的哲學,誇張虛偽,壓抑真實,遙控人民思想,弄假成真,緊扣抬轎者,為其征東逐西,奔南赴北,為其政治野心,盲目歸順,顛倒是非,予取予求,心機之狂,城府之深,此為該人陰險極致之處,狡詐成性,為國家前途幸福計,誠為不得不防的投機小人﹗ 此帖於 2008-04-17 12:47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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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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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當時四位委是帶著財政部長及一銀董事長到現場,即有"房東陪同"去敲門看看有沒有違反租約? 因此,謝長廷入侵領域之說完全是鬼扯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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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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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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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懂法律...
所以有些事會覺得怪怪的.. 進入大樓內.. 有管理員.. 未得管理員允許..自行進入電梯到別的樓層.. 構不構成 "侵入" 雖然四位都是名人.. 但他們在未告知管理員.. 也未得允許 就自行進入電梯..到達13樓.. 如果算公共區域.. 也是屬於 該大樓共同使用人的公共區域吧... 就像我家.. 有管理員.. 是個社區大樓... 如果 有人強行進入大樓內... 但未進入房間內.. 能構成入侵嗎?.... 我只是提出這點疑問.. 因為我不知道.. 在未侵入房間內.. 但是強行進入 他人共同產業的公共區域 是有罪還是無罪... |
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 微風輕狂 個人創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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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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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結果被告私闖民宅,理由是沒經公寓主戶同意,即使沒有進入住宅內仍算違法 但,商業大樓跟民宅是不同的,大堂電梯是可以公共使用,假若你去某商業大樓洽公找錯地方,卻被告非法入侵,對於這一項構成要件是否"無故闖入"?及有沒有跑到辦公地點內?有沒有得到大樓管理員許可等等..(實際上,有些大樓有管理員有些是沒有,甚至很多商業樓宇進進出出,很多管理員根本沒有理會) 而踢館事件發生,媒體已有不少法界人士指出,沒有任何非法行為,4立委是帶同一銀董事長,即維新館大樓的立租約的代理人,可以說他是房東的代表,而且大樓有管理員,他們已告知所有到來相關人士的身分,而經管理員放行,因此,並沒有構成任何違法的事實!! 也許只能在道德上說他們濫權而已! 此帖於 2008-03-31 05:4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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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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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第二,即使是「該大樓共同使用人的公共區域」,也還搆不成「侵門踏戶」之說 否則如果我住在10樓,來拜訪我的朋友走到3樓就應該被三樓的住戶扭送警局了嗎? 第三,就算是強行進入他人共同產業的公共區域,當時有一銀董事長陪同,是有罪還是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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