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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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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第二,即使是「該大樓共同使用人的公共區域」,也還搆不成「侵門踏戶」之說 否則如果我住在10樓,來拜訪我的朋友走到3樓就應該被三樓的住戶扭送警局了嗎? 第三,就算是強行進入他人共同產業的公共區域,當時有一銀董事長陪同,是有罪還是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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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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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 公司網站主機一直發生問題 | smallear | 網路疑難應用技術研討區 | 11 | 2006-12-08 01:11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