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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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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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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土匪一詞並非是指控有罪... 而在 侮辱或誹謗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一個人侵佔公有地... 結果有人罵他不要臉.. 土匪.. 這點又是成立不成立... 可以思考一下.. 其實是很基本的... 我在此有說明.. 公共場所 和 私下 是不同的... 私下告知別人自己的看法.. 並不構成罪法.. 但是 在公共場所 說出.. 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的罰責... 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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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 微風輕狂 個人創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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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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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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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及西方民主國家,鮮有政治人物及當官的告平民百姓,他們的理由是"權力不對等",因此,習慣於忍受選民的無理謾罵,更不要論被挖到什麼不當的事情 美國出兵伊拉克,我看到國際新聞民眾抗議拿起標語直指布希是"戰犯","殺人犯"要抓起來關...有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從未見布希會提告,美國人認為小蝦米對大鯨魚,誰要你是總統有權有勢,就要有容乃大接受任何批判 只有台灣的政治人物才會動輒告媒體告名嘴,在美國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事 即使這裡的大大用了情緒性的用語批評大官們,我個人是認為可以接受,不竟我們是總統的頭家,套用溫家寶的話"搞清楚政府是老百姓在養的",罵幾句有何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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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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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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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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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 各地方有各地方的律法... 以理來說... 還是有爭議性的... 畢竟台灣不是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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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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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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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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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陳水扁被告指雷學朋等人在拉法葉有收回扣,但,事實上至今還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法官認為是公眾議題可以公平議論...因此,判陳水扁無罪 另一案,李登輝暗指宋楚瑜在2004大選後總統府前群眾抗議靜坐他自己跑回家打麻將,被宋提告最後老李敗訴,我跟同事閒聊時很納悶打麻將並非什麼壞事,為何會敗訴?如果說因打麻將不顧群招至社會觀感不好,但,宋楚瑜常常只出現一下現場的確是事實,打不打麻將有哪麼重要?即使沒法證明他哪段時間在打麻將,他又在做什麼?別人在為他抗爭,他在家幹什嗎?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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