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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10-08, 02:53 PM   #11 (permalink)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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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ara551977 查看文章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人家支持恢復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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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赦免~那我去搶銀行

把錢藏起來

在對大家說我知道錯了我要自首

出來才把錢挖出來

帶著COCO逍遙法外去

這~社會公平ㄇ??
嗯~~電影都是醬子演的~~迷有錯!

不過卡啦女王.....我覺得"醃刑"....比較符合妳一慣的做風?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查看文章
我認為先制定法律

殺人或是強姦等等重大犯罪行為

重大犯罪行為可以再定義

不適用於假釋或大赦

或者至少要先關二十年才有假釋或大赦的資格
嗯~~法律確實有漏洞~
不過這還是要看政府的做風

就以當初楊儒門的案件來說,
當時執政的政府,為了要搶新聞版面,搶農民選票,
就以個人的"特赦"令來加以釋放~~

其實對於將來,有心想要製作炸藥的反社會者,
不管歹徒的動機如何.....都是一種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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