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生活話題、日常閒聊、喇勒唬爛灌水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8-10-08, 02:53 PM   #10 (permalink)
註冊會員
 
money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06409
在線等級: 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級別:16 | 在線時長:339小時 | 升級還需:18小時
註冊日期: 2008-07-31
住址: BANK
文章: 1624
精華: 0
現金: 2123 金幣
資產: 5253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cara551977 查看文章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人家支持恢復死刑的
----------------------------------------------------
可以赦免~那我去搶銀行

把錢藏起來

在對大家說我知道錯了我要自首

出來才把錢挖出來

帶著COCO逍遙法外去

這~社會公平ㄇ??
嗯~~電影都是醬子演的~~迷有錯!

不過卡啦女王.....我覺得"醃刑"....比較符合妳一慣的做風?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查看文章
我認為先制定法律

殺人或是強姦等等重大犯罪行為

重大犯罪行為可以再定義

不適用於假釋或大赦

或者至少要先關二十年才有假釋或大赦的資格
嗯~~法律確實有漏洞~
不過這還是要看政府的做風

就以當初楊儒門的案件來說,
當時執政的政府,為了要搶新聞版面,搶農民選票,
就以個人的"特赦"令來加以釋放~~

其實對於將來,有心想要製作炸藥的反社會者,
不管歹徒的動機如何.....都是一種壞教育!
money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808, 收花文章: 1614 篇, 收花: 1475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5 位會員向 money 送花:
cara551977 (2008-10-08),grc45 (2008-10-10),K22514 (2008-10-08),qdenise (2008-10-08),rezard (2008-10-0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37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