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阿姨的問題是解決了...
(希望別有下文,像是總經理說不行之類的...)
小弟只能提供一些組織流程內控的經驗:
再怎麼沒制度的公司,大體上還是屬於科層
遇到沒有制度或前例可以處理的突發事件,最好的處理方式還是寫報告上簽
所以當協理交辦要你回覆客訴,而你又發現大家都很鳥想躲避責任時
就要先處理"內部訊息",而不是客訴的回覆內容(這算是公司對外的一致立場與訊息)
"內部訊息"代表可以說真話(不開放給外部客戶知道),目的是要探究真正的原因,避免爾後再度發生(負責任公司的目的);也有可能是要揪出害群之馬或代罪羔羊(喜歡搞鬥爭公司的目的)
除了內部訊息的蒐集彙整之外(像卡拉說的開會就是手段之一),調查結果你可以先擬定幾個因應方案,好決定回覆客訴的方向
當這些草擬方案具體的被各級主管思考討論與決定時,客訴回覆內容就相對好寫很多,不至於像您大海撈針,還要一直去猜「阿娘喂,阿Sir到底希望我怎麼寫...ooxx...」
在這過程中,協理的科層位置若不高,不妨試著往更高位置去商談洽詢(表陳你預想的做法、目的、大約花費的時間),以爭取支持
過程中會有阻礙,也會煩,可能也要加班...。可是,越是害怕越是閃躲(交辦此案的長官大多是如此,所以不想自己處理...),更容易被陷不義的罪名,背黑鍋被趕出場
故,適時運用科層的權力有其必要,借力使力,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不敗不一定要求勝喔)
以上一些通則性的經驗,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