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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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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面對法律痞子,西方社會的經驗頗堪借鏡,一個藐視法庭的法痞,想在正義之堂玩忽造次,這是不可能的,能夠生根的只有在王法不彰的地方,才有這些混混的空間,由此觀之,怎能不讓正義人心中泣血﹗ 法律流氓的生存空間,就只能在暴利與構陷中想方設法的掩耳盜鈴,除此之外,一無是處,真是人渣的代表作﹗ 此帖於 2009-03-13 02:28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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