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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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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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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一碼歸一碼.....我贊成告!!
我們撇開馬英九是現任總統的問題,在當時他好歹也是"公眾人物"、"前市長",而且他 還有法律背景ㄝ,侯檢察官居然"敢"筆錄登載不實,身為小老百姓啥都不是的我們既不 懂法律也沒權勢靠山,遇到這種貨色豈不冤獄難逃?! ![]() ![]() 你坑外行人也就罷了,居然連哈佛法學博士、政治人物你都敢矇,這種不公不正的傢伙 正是我國司法不能獨立的禍源!!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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