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7-21, 04:50 PM   #27 (permalink)
古里特 帥哥
長老會員
 
古里特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66346
在線等級: 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
註冊日期: 2007-04-16
住址: 天外天
文章: 16251
精華: 0
現金: 49069 金幣
資產: 2617764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其實我比較傾向歐美法律哪一套,一人做事一人當,成年人在外面的行為,為什麼要拖累無辜的親人?

香港的友人聽他說,他同事的父親有天晚上沒回家,第二天收到警方通知他在離島的一家民宿燒炭自殺,後來發現父親的信件有欠銀行卡債,他們當時跟銀行聯絡,銀行只需傳真死亡証明,傳出証明後銀行就沒有後繼的打擾,其他如電話費等等都是比照辦理

如他們所言活生生的人只要申請破產什麼鳥責任都可以推掉,何況已死之人?他們也沒啥遺產繼承問題,一切以當事人生前立的遺囑為準,哪怕全部給隔壁的阿姨家屬有異議也沒用,除非是沒有立遺囑才能民事訴訟爭取

早前看過一則八卦新聞,已故港星梅艷芳生前立下遺囑財產除捐慈善機構,其他都分給好友,甚至徒弟,媽媽只能從中分到按月給生活費,他媽媽不服告上法院判決敗訴,現在還在上訴中..

英國法律有一個用語叫"remote",追溯的責任是否太"遙遠",現在還住在土城看守所的哪位,他對台灣傷害之深遠超過一般跳樓或燒炭所造成的個人損失,他朝若三審定讞有罪或學習前南韓總統的做法,我們是否也要追究他的媽媽沒有教好他該負連帶的賠償責任?
我對法律不是很懂

但我的疑問是

若是某人利用不法手段,搞來了非常非常多不義之財

然後利用脫產之類的方法,將不義之財通通散出去

接下來就是一人做事一人擔

那為什麼不能夠去追究不義之財的受益人呢?


如同土城派出所那位搞出這麼多不義之財

是否應該將他所有的受益人財產通通都充公?

還是要大費工夫去追究到底那些錢跑到哪邊,才一一追回?

甚至有很大的可能,一人做事一人擔,就不追回那些錢,只追究這個人?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古里特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553, 收花文章: 17188 篇, 收花: 66019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古里特 送花:
tom710509 (2009-07-21),YaYa07 (2009-07-21),四次元口袋 (2009-07-3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