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聞上:寵物展志工被狗販毆打的事件!
新聞上是說~一位志工背著一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所以被賣狗的毆打!
老實說,新聞媒體真的是看看就好,然後就看到很多人就因為這樣,
而說是那位志工活該倒楣之類的!
那打人的就沒錯嗎?
那是不是有一天我穿一件T恤,背後寫一個『幹』字,
那是不是我被打了,就代表我活該啊?
我只想說,動物買賣沒有錯,因為商人也是要生存,
但是我真的很想老實說,買動物真的是笨蛋!
因為你真的喜歡的話,發揮點愛心,收容一隻流浪貓狗,又不會花到錢!
或許,有的人已養名貴動物為榮,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點也是沒錯的!
這是當天有去現場的人所說的:
實際上我當天有去,打人的傢伙非常猖狂
耍流氓的時候一臉兇狠..
看到主辦單位和警察時...馬上變臉的裝可憐說:
"我一個幾十歲的人" ......我要活下去....之類的
http://c-photo.i-part.com.tw/n1v1/2/...17588749t.jpeg
在mobile01上看到很多聲音,好像都是說因為志工背著那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
所以被打是因該的!
哀~真的無言了!
志工真的很偉大,他們默默的付出,有時候看到受傷的貓狗,
就馬上過去那個地點,抓貓狗,然後送醫院之類的!
講難聽點,他們可以不要這樣做啊,這樣做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沒有吧!
他們只是憑藉的一種惻隱之心罷了!
如果今天在訴說那些志工不是的人,那些人如果有辦法做到這樣的話,
那才有資格出來罵人吧!
mobile01的討論版,真的有時候讓我覺得,那裏的人很會嘴砲,
動不動就來酸人,動不動就說發文著是來取暖的!
哀~這會這樣呢?網路上的言論真的就可以這樣毫無忌憚的言論嗎?
而新聞媒體也可以這樣就某些事而故意放大焦點,而故意失焦真正的意圖嗎?
不管如何,對於那些犧牲自己的時間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動物,
我真的至上12萬分的敬意,因為他們犧牲的是自己的時間!
而商人為了利益,而努力的繁殖動物,等到那些動物無法在繁殖時,
就惡意丟棄,造就問題時,那種人是否才該被法辦呢?
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嗎?
還是我們的人心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