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8, 07: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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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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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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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啦,還蠻討厭這些法令條文
當您研究好條文意義時,災民早就滅頂了
對我來說與其去研究法令判斷到底該不該發佈
到不如把握時間救人
若發布了可以就活無數的人
我想我還毫不考慮的執行,即使是會被彈劾,罷免
因為法令與人命比起來根本就為微不足道
法令您可以再適度的修正
但人命可不能重來
引用:
作者: ivanlin168
講了這麼多…小弟認為"沒必要發佈緊急命令" ,只要貫徹"災防法"的執行。
其實,社會大眾之所以會爭論"是否須要發佈緊急命令?",重點還是在於"媒體"及"輿論"普遍認為中央政府救災不力,反應太慢所導致…
暫時不管,目前的救災指揮體系究竟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救災真的不力嗎?
大家都只是在問"why 為什麼? " 為什麼那麼慢?
而沒有人問 " who 誰去? "(什麼樣的人有能力去?) 及 "how 怎麼去?"
who跟how這二個問題,一定是第一線救災人員心中的最痛…想知道的人自己去找、去問、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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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要有能力的人
就該毫不猶豫的挺身而出
若再這時還在考慮這是該誰來做
那算不算推卸責任
連外國人都挺身幫忙了(還是要說他們是多管閒事)更何況是自己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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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瘋心不瘋,心瘋最可悲
風言瘋語:人雖似瘋心不瘋,遊戲人間樂逍遙;爭名奪利算計人,豈非心瘋誤一生。醒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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