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標記討論區已讀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以我們公司來說,
我常常接到 ejob 來電, 問我們公司有沒有缺人, 要不要幫我們刊登求才資料....(然後就主動幫我們刊登了)...... 那, 我們公司到底需不需要人......答案是: 需要人才, 不需要人 ----------------------------- 我有一個朋友失業很久了, 他一直找不到工作(說穿了就是不想做月薪17280的工作...) 我每次都跟他說, 有得做就先做, 有薪水總比沒薪水好, 你不是那一種, 很多公司搶著要的人..........(但他有聽進去嗎...我想沒有吧) ----------------------------- 之前我們公司曾經配合我的母校,讓學生來企業實習, 但來的人,一看到公司不大(跟自己心中所認定的至少百人的企業差太多), 就沒有什麼心要來了,但也是有人非常非常努力在學習,什麼都願意做, 難道這些我都沒看到嗎??? 我都看在眼裡呀!!! 所以我一直給那個很努力在學習的人,做事的機會, 而那個人,在畢業前就被老師介紹到認識的公司去了(還向企業保證絕對不會讓企業失望) 那個人的能力好嗎..........答案是很差.........功課不好,專業又學的很爛, 但,他的態度...200%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他未來的路,所以不要說我們公司了,連別家公司都給他機會 (薪水呢...不是17280這種數字....而是3開頭.....) ----------------------------- 結論.... 政府是沒辦法管這個問題的, 因為 付錢給員工的 不是政府... 雖說很多公司真的太苛刻了, 所以需要有勞基法來保障勞工 但如果政府一直依照 [ 勞工 ] 的要求, 那結果就是[公司]被搞垮.... (~兩難呀~) |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2 (permalink) | |
|
長老會員
![]() |
引用:
其實如果公司刻薄,走就是了,只要肯做到處都有工作 問題是公司如果管理差呢? 做事的永遠那幾個,其他人每天混主管也當沒看到,這樣你是走人還是不走人啊? 同事出trouble要你去道歉找方法解決,你甘心嗎? 公司的規定就是死板板在那裏,被顧客破口大罵的是你,你還能回嘴嗎? 像之前的王家,老頭子一聲不吭就逃走了 有人做了三十多年,快過年了還沒薪水領 你說他找誰哭去?這種老闆台灣出過多少?抓起來都可以疊成一座山了 政府拿出過什麼辦法? 我們不是不要工作,不過政府可不可以告訴大家 我們怎樣可以好好工作 不必每天忙著幫同事擦屁股 不必每天被顧客罵好玩 不必擔憂明天上班老闆已經跑路 你不用給我們保障薪資,只要幫我們保障工作環境就好 |
|
|
|
送花文章: 760,
|
|
|
#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問題在於,人家公司給你搞惡性倒閉,
你頂多只能抓負責人去關呀, (如果負責人只是人頭,實際掌權的是 受聘的總經理...) 如果這個人在政商界又吃的開...(怎麼關...) ======================== 如果一家公司惡性倒閉了, 然後修法,把惡性倒閉的負責人直接抓去槍斃,..... 那,....惡性倒閉還是不會解決的... ================== 就拿設立公司來說好了, 政府機關認定: 行號:20萬以下免用統一發票 企業:可開立統一發票(這句話的意思是:每個月公司都得開立20萬以上的支票...) 以軟體業來舉例好了... 這年頭要賺錢,很多客戶都要求必須開發票(因為要視為公司費用支出,要報帳) 如果公司沒辦法開發票(只是行號,或工作室),那就得去找別的公司買發票 如果公司要自己開發票,.....就得每個月被政府認定為你的公司淨收入有20萬 【公司】一年的淨收入起碼要有240萬...(這是台灣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的客戶是政府機關,一個案子的金額是100萬,期限為半年完成,完成後才付款 而你在這段時間很老實的把每個月的收入報出去 (連前5個月沒有收入都照寫,那國稅局一定來查你,認定你申報不實,再罰個款, 如果你決定申訴到底,最後獲得平反,國稅局就會來個:公司資格不符,再由經濟部來徹消公司執照...) 因為國稅局只管你每個月有沒有開20萬以上的發票... 因此,以這家公司來說,前5個月必須開出總共100萬以上的發票(明明沒收入也得開發票), 第6個月案子完成,收到政府的錢,還得到開100萬的發票(實際收入就是100萬,不開也不行) 於是很多公司就想盡辦法要逃漏稅.... 再者:一家公司的營運狀況......政府怎麼可能知道, 每一定公司的會計在做帳時,一定是2套帳以上... 一套內帳(公司真正的營收狀況),一套外帳(向國稅局申報用) 政府查的到才有鬼..............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6 (permalink) | |
|
長老會員
![]() |
引用:
為什麼每次都是勞工倒楣? 外國也有惡性倒閉,可是人家都有急難救助 台灣為何沒有?如果有,為什麼大家不知道? 是門檻太高還是你作業時間讓人根本不想理你? 我唸書的時候,惡性倒閉跟惡性倒會簡直是流行趨勢 這樣十幾年來一直拖拖拖,台灣再有什麼狗屁經濟奇蹟,也敗光光了 商人無祖國,政府也沒祖國嗎? |
|
|
|
送花文章: 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