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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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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指示,終於找到了,不過根據內容,文字可能打錯誤用了"一審定讞"一詞
因為依照內文分析,一審勝訴才有之後提民事訴訟,經最高法院裁定予以駁回不得上訴(即民事訴訟已去到三審) 而刑事部分,下面提到被告刑事訴訟經二審判決確定,這應該是被告提出的上訴,而文中的醫學單位不服二審之判決聲請最高法院上訴又裁定予以駁回 可見不論刑事及民事皆走完三審程序,顯然文中述說"一審定讞"推論為醫學中心人員打此報告時因不懂法律上之專用術語誤用之詞 結論:我查了很多資料,並沒有找到相關法令法官可以一審裁定不得上訴?因此,一審定讞並非法律上採用的正式用語,乃指當事人放棄上訴才會有一審定讞的結果,因此,若你是被告,司法上賦予的權利一審敗訴或不服一審之判決是可以上訴的,一審法官不能剥奪,所以請放心好了 ps:連結的第一個案例出現紅字(本案一審定讞!)也是部落格主自己加上去的,並非裁決的原始文出現 ----------------------------------------------------------------------- 本醫學中心前會計主任侵占公款200,000 仟元案,已於九十二年二 月二十一日一審定讞, 依一審判決結果, 本醫學中心可索回77,430 仟 元, 另委由律師向民事庭上訴, 九十四年十一月十日經最高法院裁定 予以駁回並不得上訴; 另該等被告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刑事訴訟經 二審判決確定, 本醫學中心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向最高法院檢察署 聲請上訴, 最高法院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裁定予以駁回, 維持原判 決。本醫學中心已於八十七年度一次將200,000 仟元全額認列損失,該 判決結果對本醫學中心可能產生之或有利得, 需待該案被告發監執行 程序完成後, 始可取回凍結之款項, 本醫學中心預計於九十六年度取 回凍結之款項, 並予以入帳。 九十五及九十四年底, 本醫學中心因進行該案訴訟程序, 將定存 單1,300 仟元質押於法院。 此帖於 2009-11-26 06:2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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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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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吳敦義就是被捲入假錄音帶風波,然後輸了選舉 結果選後才收到國外的檢驗結果,證明錄音帶是偽造的 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錄音帶是偽造的,台灣這邊檢驗不出來 偏偏還要倚靠國外單位來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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