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推您的好見解~
事實上,學習語言的方法很簡單,以最直接而不矯情的論述最有效,學習之王如小寶寶們,他們的意識很清楚,需求很簡單,餓了就想吃奶,他(她)會用最簡單的句子去表達,寫作也是一樣,只要單純的說出要旨就行了,英語的書寫首重簡單句,不過在學術上就要在文筆多用苦心了,因為它的水平有別於一般的論述。
我以前有收集全世界很有名的學術論文,真是大開眼界,水準質量之高的,真是嘆為觀止﹗不知道在哪顆舊硬碟中(三十多顆的舊硬碟,資料多到自己都很煩,要找的話,會很傷腦筋。
那種的寫作方法,真是文字的最高造詣;缺點是用多數的文字去表達,這一反一般的寫作法(多為英語為母語的人所著);事實上,只要掌握一般的正常寫作也就可以了,表達敘述要清晰有力就是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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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一點小意見
作文語言技巧運用很重要,可是現代的學生不愛閱讀,腦袋空空,不要說英文寫作,中文作文都不能言之有物
小弟文筆不好,靠大量閱讀關注時事,社會各項資訊來充實自己,腦海泉源不致空泛,大學時代作文常靠與眾不同受老師關注
老師教導同一個題目寫了一千字,哪怕文法錯一半,總好過全沒錯誤卻寫不出二百字,因此技術上問題可以慢慢修正,沒有資料再換幾個題目還是寫不出有內涵的作文
個人的見解是g兄的第一夫人的角色,內容平鋪直述沒有犯任何毛病,因為要用來檢定就不需太大要求,如果是考試題目跟其他人比較,就欠缺力度
美國人喜歡舉例,如果是我的構想,會舉些例子如~老布希的太太Barbra像祖母型,Cilton的太太Hilary女強人型,現任第一夫人米雪兒..各有不同風格,因此,文章的結論是"The role of the first lady is to be her own master"做自己的主人無需被任何相夫教子的枷鎖框著(不止語法,這是美國老師的指導要學習美國人的思維寫出來的東西就比較不像中式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