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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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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twe76.net/v2/viewthread.php?tid=6941
這是在別的論壇找到的(yahoo新聞,由於該yahoo連結已經看不到了,所以貼這個) ==================================== 陳倫凱:後悔7個月前沒能阻止 更新日期:2010/01/25 02:00 林淑娟/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淑娟/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的獨子陳銳遭檢方聲押,他與妻子黃莉屏昨天聲淚俱下坦承教子無方,給孩子的愛不夠,約七個月前發現陳銳行為偏差卻仍來不及阻止。據悉,陳銳早在一年多前念內湖高中時就已涉嫌校園簽賭,學校調查時,黃莉屏曾請立委幫忙壓下來,當時連記過都沒有。 陳凱倫熱心公益、經常參與慈善活動,獨子染黑讓很多人跌破眼睛,他語重心長表示,證嚴法師曾說「親人難渡」,完全活生生印證在他和妻子的身上。 學校查賭 律師分析利害全放行 他說,一開始真的不相信一向善良、天真的孩子路走偏了,直到去年六月兒子拒絕參加學校期末考,以及見到他的行為偏差朋友,他們才發現不對勁。這半年來他幾乎無法專心做事,經常和老婆半夜在外頭找孩子,但兒子告訴過他:「我陳銳絕對不會去做暴力討債的事!」 黃莉屏相信兒子一定有委屈,不甘心扛下一些事,希望司法調查清楚他是否遭到陷害、還他公道,請社會給他們這個天真善良的孩子一個機會,讓他將來繼續走下去。 據悉,陳銳一年半前就讀內湖高中時,就在校內找同學簽賭,有家長反應,教育局要求內湖高中調查,校方詢問相關學生,但學生受陳銳指示不得「招出他來」;校方雖知道主事者是陳銳,學校邀相關家長開會,黃莉屏找了律師出席,律師在現場分析嚴重性給學校和家長聽,結果所有滋事學生全都未遭處分。 親人難渡 陳凱倫坦承教子無方 對此,陳凱倫坦承確實有此事,當時他原想親自出面,但老婆為了保護他、擔心影響他形象,堅持單槍匹馬去處理,並否認動用民代關係去向校方關切。陳凱倫難過表示:「如果當時有些小孩被我的孩子影響到,真的要跟他們道歉!」 陳凱倫曾跟兒子說過,如果他出狀況很可能會讓爸爸丟了工作,誰知果真鑄成大錯,「我也曾想過,這件事對我會不會有傷害,但如果丟工作能換回兒子的心,很值得!」如果因此影響他在慈濟大愛台的主持工作,他表示真的沒任何好說的,且站在佛教或慈濟的立場,兒子突然被抓進去未嘗不好,說不定成了當頭棒喝,更早之前,也許該讓他接受校方懲處才對。 ======================================= 要不要再加一點... 兒子在學校惹事時,母親叫律師出面逼迫學校壓下來,簡直是叫其他小朋友的父母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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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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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個人認為他選擇只認輕罪"賭博",其他罪名通通否認...(他們一家頭殼有問題想學扁家只認輕罪?) 問題是起訴書中已披露證據確鑿,連他與手下通聯錄音都有..想賴也賴不掉 倘若上了法院繼續用這種策略打官司,恐怕並不樂觀,聰明一點就乖乖認罪求法官減刑,如果能減到最下限,不再上訴,沒坐個幾年就能出來 選擇繼續抗爭,拖到三審定讞,也許中間又發回更審,一來一回搞個十年八年,陳銳啥事都不能做,最後還是維持檢方的求刑9年,人生的青春就全耗在哪.. 記得歌手王夢麟當年因停車糾紛被控傷害罪,一審好像被判幾年有期徒刑,結果官司一直上訴,到最後定讞都經過六,七年以上,他服刑期滿出來後接受訪問,感嘆說'早知一審就不上訴讓它定讞",坐完牢放出來都沒幾年,拖到三審結果還是一樣,人生就浪費了十個年頭在哪裡,真是xxx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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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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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我沒說清楚,我意思是除非他殺人了,否則法律永遠拿他沒皮條,
他的白痴老爸會替他擦屁股到死.. 引用:
的大愛劇場都拍成"世間沒壞人",烏托邦世界.. 引用:
"空中監獄"電影中的尼可拉斯凱吉野這麼演,刺激19XX的也這麼演... 因為訴訟策略導致當事人吃大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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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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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也不能完全怪律師啦,有良心當人權律師就好
遇到被告的委託,每個當事人都希望律師以"無罪"的方式為自己辯護,半天牢都不要坐 律師就算看到檢方的卷宗認為以"無罪"訴訟必敗,也少有把真相告知被告用認罪求減刑策略,這樣會被換掉,因為,一般被告心理上出錢請律師就是要弄到無罪開釋,不然找律師幹啥? 看看最近幾個公眾人物的案子,一審敗訴後馬上換掉原來的律師,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他的訴求是"不認罪",結果一審被判兩年不得緩刑,若當初的策略是反正詐欺及偽造文書不是什麼重罪(加上不利的證據太多難以脫身),只要開庭時認罪及裝一下悔意,幾乎確定可以爭取到緩刑機會,裁決一出馬上放棄上訴讓案件定讞.....很大機會就這樣過關了...然後等時間到再回美國繼續做美國人 同樣,陳敏薰的偽證罪,我是覺得很奇怪,同案其他被告偽證都認罪,只有他大小姐一人不認,結果被法官判一年半不得緩刑,二審時可能換了律師改變策略當庭認罪,可惜為時已晚,二審法官認為陳大小姐的認罪是策略運用不代表有悔意,雖然改判9個月徒刑,但仍維持不得緩刑 所以說刑事案件被告除了會被律師害,自己要先認清客觀事實,不然,棋子下錯了,二,三審未必能救回來 此帖於 2010-03-21 05:11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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